希腊城邦制,是如何对后世欧洲“宪政”思想产生影响的?

前言

希腊城邦制,是兴起于欧洲上古时代,发展于中世纪的一种独特的社会制度,用我们中国传统的哲学观念来看,颇有点道家老子的“小国寡民”的模样。

但实际上,与老子所倡导的“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不同,城邦制之下的欧洲不但商业活动频繁,而且诸国林立,混战不休,并且对以后欧洲的历史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而宪政思想,是近代欧洲工业革命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与之相配套而产生的一种政治思想。那么缘起于希腊的城邦制,对于欧洲近代宪政思想的出现,产生了什么样的作用呢?

城邦制的起源

任何一种思想文化的新生,都不可能是凭空创造的,宪政思想自然也是一样。虽然它是为了匹配新生的资本主义政权而产生的一种政治思想,但其根本也是在欧洲过去的制度之上发展而来的。其中诸如保障人权,崇尚自由等等思想,在城邦制时代就已经出现。

那么古代西方城邦制究竟是如何产生,又具有哪些特点可以被宪政思想所继承呢?

希腊城邦制,是如何对后世欧洲“宪政”思想产生影响的?

多山少平原的地理

城邦制起源于古希腊,跟当时希腊半岛多山,少平原的地理环境有着直接关系,又因为位于地中海沿岸,许多部落是生活在各种各样的海岛之上的,独特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多姿多彩的文化,也给城邦制下的西方世界,留下了很多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制度和历史。

不管是海岛,还是山地之间夹杂的小块平原,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无法汇集成大量的人口,从而形成了小国林立,一城一国的现状。

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之中说:

“人是城邦的动物……当多个村落为了满足生存需要,以及为了生活得美好结合成一个完全的共同体,达到足以自足或近于自足时,城邦就产生了。”

城邦制的社会结构下,每个城邦都是相对独立的,而且人口构成也比较稳定,一般是以一个部落,或者是同一个民族的人口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城邦,城邦互相之间的流动性比较稀少。

希腊城邦制,是如何对后世欧洲“宪政”思想产生影响的?

城邦时代建筑遗址

又因为人口的稀少,使得统治结构比较扁平,管理层对于下层民众的依赖较深,这也使得底层民众在面对统治者时有了更多的议价权。

另一方面,一城一国的现状又促使当时的希腊城邦不得不依赖繁荣的商业活动来满足生产生活所需,这就导致商业活动在社会生活之中的占比较高

由此,城邦制的社会制度下,最基本的社会特点就呈现了出来,其一就是城邦与城邦之间地位相等,相互独立。就算是在战争之中某个城邦被打败,但因为地理条件和人口数量的限制,使得作为征服者的城邦无法彻底同化被征服者。

而繁荣的商业活动,又促使各城邦之间频繁的交流,每个城邦的管理状态,生存水平等很容易就被其他城邦所知晓。这种情形之下,再加上比较扁平的统治结构,一定程度上就对皇权形成了监督作用。

同时,如同中国古代的乡间的宗族自治一样,以血缘,习俗等等方式聚集而成的城邦,元老和贵族们在其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对皇权形成一定的制约作用。

城邦制从政治经济上对欧洲宪政思想的影响

历史决定未来,城邦制的历史现实,促使在很长时间内,欧洲大地上的各阶层都没有习惯于头顶上有一个至高无上又大权独揽的最高统治者,尤其是各个城邦的领主们。

直白一点说,就是社会上没有形成像中国古代那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大一统思想。

英国有句谚语,叫:

“两个魔鬼,胜过一个圣人!”

希腊城邦制,是如何对后世欧洲“宪政”思想产生影响的?

宪政制度下的国王

宪政两个字,“宪”是“政”前面的,也就是说宪法是高于最高统治者的,这对于中国古代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就算是所谓的“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也只是提高到王子的程度,皇帝本身是不可能犯法的,因为他就是法律。

显然欧洲历史上并非如此,城邦制的状态下,每个城邦的领主虽然具有统治权,但因为无法形成大一统的国家,各个领主之间相对独立,他们不可能每个人都变成法律的化身。

这就促使了宪政思想之中,宪法能高于皇帝的政治体系产生。

反过来,皇帝作为最高统治者,权利的相对集中又使其成为国内各个贵族之间的裁决者和调剂者,同时监督宪法得到有效的施行。

因为组成国家的各个城邦相对独立,中央政府对其管控的能力,需要去靠独立的城邦领主去施行。换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就是组成国家的各州相对独立

,中央政府只有监督地方政府施政的权力,而不能直接干预到地方政府的自治范围之内。

现代西方各国,虽然是统一的民族国家,但这种各州自治联盟的方式,依然被保存了下来,成为社会基础的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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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

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城邦制之下的古代欧洲,经济活动主要有两个特点,其一就是

商业活动的繁荣,其二则是以贵族庄园制经济为基础的欧洲古代主体经济形式。

商业活动的繁荣促使了商人地位的提升,也就为宪政思想之中资本在政府之中的作用提供了基础。正如前文所说,所谓宪政思想,是在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后,新的社会关系对政治制度提出的要求。

由此,从国家政治和经济的角度来看,欧洲古代的城邦制结构,为近代欧洲宪政思想的兴起提供了基础和武器。宪政思想正是在城邦制的历史之上发展而来的。

城邦制从民间思想上对宪政思想的影响

另一方面,从个人的角度出发,城邦制之下,底层民众对于统治者更多的议价权,决定了近代欧洲宪政思想之中追求个体自由的方向。也就是说,近现代西方宪政思想之中强调个体权利的思想,实际上是来源于古代欧洲城邦制结构下,扁平的统治结构。

  • 任何议价权都是相对的,百姓的议价权高,政府的议价权就低。极度追求个体的自由,就难以让个体在面对集体时牺牲自己的利益。

法国学者在《自杀论》中说:

“在希腊城邦,只有未经国家批准,自杀才被视为非法……如果在自杀之前说明生活难以忍受的理由,请求公民大会批准,如果请求正式得到同意,那么自杀就被认为是合法的行为。”

个体的意见能够改变法律施行的标准,这个说法看似奇怪,但正好体现了希腊城邦之中,个体对于政府的相对议价权。

希腊城邦制,是如何对后世欧洲“宪政”思想产生影响的?

宪政思想自然也不能背离大多数西方人个体追求自由的思想,这也正是现代西方人权思想浓厚的基础,说的直白一点,就是政府对民间的号召力有限,个人主义盛行。

同时,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来看,因为城邦之下的社会组织结构,其实类似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合作,共同保证族群和国家的发展。如此现实之下,形成的西方近代宪政思想,就特别重视从法律的角度来规定国家和个人的义务。这个法律其实从很大程度上来讲,可以看成是一种契约。

即国家为民众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与之相对应的民众对国家负有什么样的义务。一旦双方有一方不能严格的按照“法律”这种契约来满足对方所需,那么就会在实质上造成国家与个人之间契约的终结。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是中国古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大一统思想。

希腊城邦制,是如何对后世欧洲“宪政”思想产生影响的?

雅典卫城

从历史渊源上来看,因为中国古代封建时代一直所追求的大一统思想,不管是从人口数量还是统治结构来看,统治者对于个体的依赖远没有西方城邦制之下强烈。这就导致了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强调的是个人对国家的义务,却很少提及国家对个人的保障的原因所在。

结语

城邦制作为贯穿欧洲古代历史的基本社会制度,对于欧洲包括世界的历史当然是毋庸置疑的,这一点在近代欧洲宪政思想的出现和发展上表现的尤为突出。两相比较,就不难看出,近代中国历史上想要照搬西方宪政思想建立政权,最终却已失败告终的原因。

因为从统治基础上来讲,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之下,没有形成类似于西方古代城邦制之下的种种社会特征和价值导向。没有“小国寡民”和“地方自治”的基础,就不可能像西方一样,形成权责分立的宪政制度。

希腊城邦制,是如何对后世欧洲“宪政”思想产生影响的?

悬崖上的希腊修道院

没有百姓和统治者之间的相对议价权,就不能在宪政思想的框架下,真正实现“宪法”高于“君主”这样的统治结构。

由此观之,任何制度和思想的变迁,都必须立足于当时社会的现实,风俗习惯,制度渊源,民间价值取向等等。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制度的变革和完善才能有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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