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的治理:资源的入不敷出和管理风格的演变

罗马帝国的治理:资源的入不敷出和管理风格的演变

罗马帝国(鼎盛时期领土达500平方公里,占据今天40多个国家)

笔者在这里讨论的罗马帝国,是狭义上的,存续时间从公元前27年罗马共和国进入帝制时代,到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的500年间。

任何涉及罗马帝国历史的题材,都绕不过英国历史学者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该书的作者认为,罗马的国势和军队的尚武精神,在进入帝国时代便随着停止扩张而走向了不归路。诚然,作为罗马史上比较少有的军事和政治才能同样优秀的凯撒,为日后的罗马帝国奠定了大致的边境线,并且选定了未来的接班人——性格沉稳且工于心计的屋大维(日后被称为“奥古斯都”,公元前27年—14年在位),后者因为军事才能平平而需要依靠凯撒指定的辅助者——年龄相仿的阿格里帕将军来主管军事(根据盐野七生《罗马人的故事》),而后者的早逝、自己的个人经历和对帝国的现实考虑,让奥古斯都对后世的帝国元首做出了不再大规模扩张的遗言。而接下来的分析,正是基于这一背景而展开。



我们知道,“Empire”一词不仅有“帝国”的含义,同时也可以指“大企业”。正如企业扩大规模终将有限的道理一样,帝国的扩张也受限于诸多主客观因素。而对于很多方面都不及现代的古代而言,除了统治者的意志这种主观因素,古代帝国的扩张则更加受制于如下几个要素:

  • 技术
  • 技术,定义着一个社会在物质上能达到的高度。 在古代,医疗技术的水平决定了一场瘟疫下幸存的人数;而通信手段的提升则可以让政令上通下达、商旅或行军路线更加便捷(这也是罗马条条大路的重要所在);而罗马的建筑技术,则让引水渠、下水道、温水池等设施保障了罗马社会的卫生条件;战争的技艺,如迅速建立城墙、攻城机械的才能,让罗马人得以征服一个又一个地区。但古罗马的技术水平毕竟有限,所以领土极盛时期只能维持在西起西班牙、高卢与不列颠,东到幼发拉底河上游,南至非洲北部,北达莱茵河与多瑙河一带的边界内。这是因为,对于更远的东方(帕提亚帝国)、不列颠北部,很难再调配有效的资源进行征服或者管理,只能放弃推进转而采取防守。这也是极盛时期之后,罗马帝国时期的皇帝陆续建立“长城”的原因(如图密善的日耳曼“长城”、哈德良“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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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壁古道

  • 资源
  • 主要指的是人口和土地,无论是在当代还是在2000年前的古代,资源都不可或缺。对于实行奴隶制的古罗马而言,由于罗马人不愿意亲自耕种,奴隶便自然而然地成为农业的最主要的劳动力。奴隶的来源主要是被征服地区的人(主要来源),如凯撒征服高卢后,有40万人被贩卖为奴隶。以及因为破产而不得不卖身的原自由民。而古罗马的奴隶制的特殊之处在于,已经成为奴隶的人,有一定的机会(如做出贡献等)而重新成为自由民,因此随着帝国停止扩张,奴隶的来源日趋枯竭,务农的奴隶也越来越少,新增田亩也越来越少。而随着“三世纪危机”的战乱,越来越多的贵族兼并土地,并招揽失地农民为自己耕种,这与中国古代尤其是朝代晚期的土地兼并不无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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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奴隶是罗马帝国社会的主要劳动力

    带着这种认识,我们看到罗马帝国在这500年的历史中,正如企业一样,下面的因素造成维持帝国运转显得越来越入不敷出:

    1. 劳动力:作为生产者的奴隶来源日趋枯竭,而作为消费者的自由民和贵族人数越来越庞大,尤其是在284年戴克里先仿照东方国家大大扩充宫廷用人和官僚系统之后,这一倾向便大大加速了。
    2. 税收:土地兼并意味着越来越少的粮食收成上交给帝国首府。从而帝国在开着大工程或军事行动等方面,越来越容易受到限制。
    3. 罗马公民权:在帝国初期,罗马对公民权的授予是十分谨慎但又慷慨的,但一直有明确的标准。而在“三世纪危机”(公元235年—284年)前夕,罗马公民权被突然授予全体自由民,这一无差别待遇给帝国政府带来更大的财政负担。




    罗马帝国的治理:资源的入不敷出和管理风格的演变

    马可·奥勒留(公元161年—180年在位)


    如果说从罗马帝国建立(公元前27年)到“五贤帝”时代的结束(公元180年)为帝国早期的话,那么随后的日益动荡不安的“萨维鲁王朝”和“三世纪危机”则是帝国的中期。危机结束后,公元3世纪晚期到4世纪的皇帝们,与奥古斯都面临的环境不同,他们面临的是一个矛盾凸显的晚期罗马帝国。帝国犹如一个跨国企业,而帝国的“董事长”们面临着以下问题:

    1. TA的工作是什么?
    1. 如何让机构井然有序?
    1. 作为领导人应做何决定?

    对于帝国早期的元首来说,这些问题就变成他如何以“第一公民”的身份来处理帝国内部的经济、民生、福利、国防、宗教等诸多事务。在共和国时期,元老院在对内对外都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奥古斯都却以巧妙的方式,得到了若干个国家关键岗位,如执政官、大祭司长等,即拥有行政军事和宗教上的领导权。但不应忽略的是,他留下的“共和国的尾巴”之一,即元老院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之后的罗马元首。元老院的自信来源之一,即罗马化较深、经济较富裕的行省是由元老院管理的。所以元老院无法忍受暴君尼禄(公元54年—68年在位)的时候,就通过决议宣布后者为“国家公敌”。而这种通过政变而进行改朝换代的记录,远比中国古代的王朝要多,后者以农民起义为主。此外,元首有时是从贵族阶层的元老院或行省官员接任。

    换言之,至少在罗马帝国的头两百年里,罗马帝国的元首政治并不是我们所熟知的家国同构、基于血缘且权力不受限制的绝对君主制,所谓的“皇帝”其实和其他人一样,是“人”而没有被认为是“神”,这意味着这个位置并没有像古代的东方君主国的皇帝那样稳。巧合的是,这两百年也正是罗马帝国的和平发展的时期,尽管有卡里古拉、尼禄和图密善等名声不佳的元首,但在诸多方面大体上被认为是善政,尤其是五贤帝之一的安东尼·庇护在位时期(公元138年—161年在位)达到被认为最辉煌的时期。公正地说,这些元首大多数能回答到德鲁克的三个问题,即便是声誉不佳者也因为有元老院等贵族的纠偏而不至于使大方向出现偏差。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因为这种带有元老院制衡的“非绝对君主制”导致了在位元首的权力并非稳如泰山,在他们掌控不力的情况下,近卫军、元老院、行省总督(同时拥有军权)都有可能推翻他。在公元二世纪末,奴隶来源枯竭、农业不善、土地兼并等因素,罗马帝国步入了“三世纪危机”(公元235年—284年)后,元首的更替更加频繁,以至于出现了26个,只有1人正常死亡的。

    而对于公元3、4世纪的“董事长”们而言,为了加强对日渐稀缺的资源的掌控、维持权力/局势、维持数量庞大的军队,仅仅靠有限的权力是无法保障自己在位不会被突然被推翻,更不用说长期维系一个广袤的领域。于是,帝国元首的角色从原来的与元老院共治的元首制,转变成绝对君主制。而统治风格则从早期时的西方式的稳健与谨慎,转变成晚期的古代东方式的专制与严厉。

    这些皇帝中的典型代表之一,即结束“三世纪危机”的戴克里先。在公元284年登位之后,他便致力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皇帝。对于“德鲁克三问”,他给出了和前任们相当不同的答案:为了让“第一公民”的位子更加稳固,戴克里先诉诸于强化个人的权威,把东方专制王朝的理解移植到自己宫廷,扩充官僚体系和军队规模,迫害基督教徒的同时利用罗马传统的朱庇特神(即古希腊的“宙斯”)来神化自己。显然,面对时人信仰的迷惘、帝国国防的倾颓,戴克里先深信通过把名义上的“人民”转化为“臣民”更能使帝国趋于稳定。而随后的君士坦丁大帝(公元306年—337年在位)做出把此前的“异教”的基督教合法化的重大决定,也是出于稳定政局、加强权威的目的。顺便提一句,古罗马的传统宗教中有30万个神,罗马社会对于宗教的宽容可见一斑。然而,脱胎于作为一神教的犹太教,基督教也只信奉一位神灵,这种排他性对时人的价值观的影响,足以令基督教未来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繁荣发展。所以不难理解有学者认为罗马帝国此时已经不再是古典意义上的罗马帝国了,脱离了古希腊罗马的传统价值观的帝国此时已具备更多中世纪的色彩。

    罗马帝国的治理:资源的入不敷出和管理风格的演变

    戴克里先(公元284年—305年在位)

    在地方上,为削弱地方反叛的实力,戴克里先和后继者们剥夺了行省总督的军权,使其主管民政。而为了维持边境线的稳定,除了大幅增加边军,还成立了位于帝国腹地的机动队,以应对日趋增多的蛮族入侵。而这一切也增加了财力负担。设想一下,如果一个大企业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大幅扩招或开销在收益十分有限的新业务上,会如何呢?对于企业,应对困境的手段或许是出售或者股权套现,但对于一个情况比企业复杂得多的帝国而言,也只有撑到最后一刻了。正如学者斯塔夫里阿诺斯所说,“3世纪和4世纪的皇帝们采用这些措施,勇敢地力求阻挡帝国的衰落。如果光凭决心和努力便能成事,他们原本可取得惊人的成功。实际上,他们确也多少稳定了形势,但只是暂时的。他们作巨大努力的最后结果是延缓而不是避免了帝国的灭亡。”。显然,或许戴克里先和其后的皇帝们的努力是那个时代所能做出的最高水平,但形成的专制制度要求后继者必须拥有同等甚至更高的统治技能,显然这是不现实的。当罗马帝国的人治无法再继续维持帝国的规模的时候,先是分裂,后被日耳曼人蚕食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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