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地方能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央的政策来进行征地拆迁,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拆迁纠纷了。老百姓并不都是法律专家,不方便准确指出复杂拆迁程序中的种种违法问题,但拆迁是否公平,却是以良心就能轻松作出判断的,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史西宁律师与大家聊聊,拆迁中那些最常见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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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补偿不够高
无论是拆迁目的是否正当,还是拆迁程序是否合法,最终真正落到被拆迁人身上的直接利益,就是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关乎被拆迁人未来生活,很甚至会决定一个家庭未来的走向。如果拆迁方制定的补偿标准不合理、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明显偏低,被拆迁人几乎是看不到未来的希望,这是所有被拆迁人认为不公平最为关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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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面积计算有误
不管有证没证、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房屋拆迁部门都应当对房屋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且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拆迁范围内向被拆迁人公布。
在这个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面积少选、漏测或者不予测量的情况。现实中常常出现院楼被漏掉,多层不给全部计算,甚至以摊派指标的形式限制最高补偿面积,这些通通都不合法。
3、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
房屋评估价值是被拆迁人获得补偿的重要依据。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目前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如果评估机构选定的评估方法不合理,被拆迁人的房屋评估价值就会偏低。评估价值偏低,被拆迁人的补偿就会偏低。当然,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4、补偿方式不合法
按照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补偿方式。如果拆迁方只提供一种方式,必然会侵害被拆迁人的选择权。
在农村拆迁中,很多地方都不提供划地重建,这直接剥夺了村民选择宅基地的权利,也有很多地方不提供回迁安置,这也极大限制了村民在产权置换中的选项,如果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补偿方式,那拆迁和强买强卖也没有什么区别,很多村民只在乎补偿数额是否过低,其实选择权也非常重要。
以上就是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可能遇到的不公平的情况。出现不公平情况时,被拆迁人自己如果无法与拆迁方协商妥当时,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欢迎大家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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