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乍浦派出所接到毛先生報警稱:
“前幾天,我和一個男子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打算買某工地上的54間活動板房,前後給了他5萬元定金,但到了約定拆除交貨的日子,他卻失聯了。我懷疑我被騙了!”
接警後
乍浦派出所迅速展開調查
針對毛先生所籤合同中的
“某工地活動板房”
民警調查得知
此處的活動板房屬於公司資產
不能以個人名義進行買賣
對於合同上的賣家
公司員工和工地工人紛紛表示“不認識”
同時
經對對方在合同上留下的身份信息
核查發現“查無此人”
看來
毛先生確實是被騙了
甚至連賣家的身份證號都是
嫌疑人“無中生有”杜撰出來的
同樣被騙的
還有另一位江先生
由於缺乏嫌疑人信息
民警調整思路
利用大數據手段結合實地走訪
終於成功鎖定嫌疑人倪某
在充分掌握相關情況後
民警立即行動
將倪某抓獲歸案
然而
到案後的倪某還百般狡辯
聲稱自己曾與該工地簽訂合同
沒有拆除板房是工地單方面違約
讓他沒想到的是
民警經過前期縝密偵查
早已將一個個事實證據擺到了倪某面前
最終
倪某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2020年3月初
做板房生意的倪某資金週轉不開
碰巧了解到港區某工地上
有活動板房處於閒置狀態
倪某便動起了“歪腦筋”
以板房所有人的名義對外發布出售信息
分別於毛先生、江先生簽訂了買賣合同
騙取兩人定金人民幣7萬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倪某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
閱讀更多 嘉興公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