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南靖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0号通告

南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

第20号通告

为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强化分级分类、精准管控,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落实落细,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湖北(武汉)入靖人员须持有健康绿码和当地开具的健康证明,并提前向居住村(社区)或用人单位报告来靖时间和行程,到靖后及时主动向居住村(社区)报备;鼓励村(社区)、用人单位组织湖北(武汉)入靖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或血清检测。入靖人员若出现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做好防护措施并第一时间到县医院就诊。

二、境外入靖人员要提前3天将境外返程信息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自觉配合口岸、机场和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检验检疫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不主动申报或拒不配合有关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学校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中小学)》,严格落实开学方案,切实做到后勤保障到位、人员保障到位、健康监测到位、环境整治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复课开学和疫情防控平稳有序。

四、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居家观察人员的监管和服务工作,严格落实“14+7”天医学观察措施,对解除集中观察人员,要落实7天健康跟踪随访;要加强日常动态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入境和组织偷越境、容留藏匿运送、非法雇佣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疫情尚未结束,警报尚未解除,请广大群众切勿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增强个人卫生防护意识和科学防护能力,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多锻炼。

六、继续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境外非法入靖人员请及时向公安机关(110)举报。


南靖县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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