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 城关警方“通告”发布后一名上网逃犯投案自首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伊晓明特约记者冯忠海)11月29日,因涉嫌抢劫被城关公安分局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在家人的陪同来到城关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成为城关区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通告发布后首位投案的在逃人员。

2015年5月31日凌晨,城关区大众巷发生一起抢劫案,4名嫌疑人抢走受害人袁某手机2部,价值7000余元。案发后2人被抓获,2人被上网追逃。2019年11月26日,城关区人民法院、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联合发布了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发布后,办案民警采取一人一案,上门讲政策,敦促家属做工作使其在逃亲属投案。11月29日,在逃犯罪嫌疑人马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来到城关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马某投案后,城关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立即与办案单位联系,并根据“通告”相关规定及马某的涉案和自首情节,经报请分局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马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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