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南靖疫情防控指揮部第20號通告

南靖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揮部

第20號通告

為進一步壓實防控責任、強化分級分類、精準管控,確保“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防控策略落實落細,經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湖北(武漢)入靖人員須持有健康綠碼和當地開具的健康證明,並提前向居住村(社區)或用人單位報告來靖時間和行程,到靖後及時主動向居住村(社區)報備;鼓勵村(社區)、用人單位組織湖北(武漢)入靖人員進行核酸檢測或血清檢測。入靖人員若出現發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要做好防護措施並第一時間到縣醫院就診。

二、境外入靖人員要提前3天將境外返程信息向所屬村(社區)報備,並自覺配合口岸、機場和疫情防控部門落實居家或集中醫學觀察、檢驗檢疫等疫情防控措施,對不主動申報或拒不配合有關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各學校要根據福建省教育廳《學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中小學)》,嚴格落實開學方案,切實做到後勤保障到位、人員保障到位、健康監測到位、環境整治到位、宣傳教育到位,確保復課開學和疫情防控平穩有序。

四、各村(社區)要加強對居家觀察人員的監管和服務工作,嚴格落實“14+7”天醫學觀察措施,對解除集中觀察人員,要落實7天健康跟蹤隨訪;要加強日常動態排查,嚴厲打擊非法入境和組織偷越境、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僱傭等違法犯罪行為。

五、疫情尚未結束,警報尚未解除,請廣大群眾切勿掉以輕心,要進一步增強個人衛生防護意識和科學防護能力,繼續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少聚集、多鍛鍊。

六、繼續執行有獎舉報制度,廣大人民群眾對發現境外非法入靖人員請及時向公安機關(110)舉報。


南靖縣新型冠狀病毒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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