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永遠都是業主的大爺!

我相信,提到物業的這個問題,必定會有很多業主一起聲討,有吐不完的槽。因為,物業就像我們業主的大爺,一直把我們按在地上摩擦。

一言不合就對我們業主拳打腳踢,限制我們的權益。本以為物業是我們僱來的管理家園的美好守護者,沒想到卻成為了收“保護費”的大爺,時間一到,不給錢,那你就別想有好日子過。

根據58同城給出的數據顯示,有87.6%業主對於物業的做法表示不滿,希望監管部門勒令修改。有8.4%的業主則是希望能夠再次更換物業。

可見,在國內,大家對於物業的服務態度是有多大的怨氣。當然,這些業主們只能私下表示,如果你敢對他們的做法有任何意見,比如不認可他們對於小區衛生情況的管理,或者利用公共空間盈利但從來不公佈的收支去向,分分鐘會演變成“武林大會”。所以,對於物業最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眼不見為淨。

物業,永遠都是業主的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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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前段時間,宿遷市一小區,業主年底收到了物業給發的紅包,嘖嘖嘖,那開心勁,惹得全國人民的羨慕。但我不禁想問一句,物業給業主發紅包怎麼了?他們每天利用我們的資源,賺本來屬於我們的錢,現在搞一點點回報給我們,我們就得感恩戴德他們?這世道是怎麼了。感情物業做了些自己應該做的事,我們都會普天同慶甚至奔走相告。

要知道,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這些廣告收入的費用其實應該屬於共同業主所有。比如小區的樓梯間,電梯,或者路邊看到一些廣告宣傳,或者是有些牆面的大型廣告,高層頂部的廣告燈等。這些廣告都是商家在小區投放的,每年都需要繳納一大筆廣告費在物業哪裡。

物業,永遠都是業主的大爺!

還有,一些公共區域的地塊也被物業拿去做停車場收費,而這些費用也本應該是我們的。這些費用積攢起來還會有利息,假設小區一年靠這些收了上百萬,拿去活期理財,年化率還有3%呢。這些本來就是我們業主的收入,反而變成物業的私有財產了。

但我清楚的知道,很多人都不敢去物業拿這筆錢,因為敢提起的話,就是動了一些人的利益,分分鐘被封殺起來。那麼組織業委會呢?俗話說,人多力量大,一群人去找物業拿,就不信物業還敢封殺我們全部人。

我勸大家清醒點,因為源頭都出現問題了,就算組織業委會也沒用。用北京某物業行內人士的話說:“普遍現象是小區辦的基層與物業公司利益捆綁,居委會主任與物業公司經理,三天兩頭的推杯盞酒勾肩搭背,怎麼可能向著業委會?業委會從來都是人多嘴雜,就是遞包煙基層的人都不敢收。”

好,就算居委會沒出問題,但難保證業委會不出問題,因為業委會成員費時費力不拿工資。事情辦的妥當,口頭感謝幾句,辦不好卻會遭到動嘴不動手的埋怨,或者得到一句“收錢了吧”。

這樣一來,業委會怎麼可能百分百出力呢?

我還記得《中國物業戰爭史》,文中裡有這麼一段描述,北京陽光上東小區雖然文娛體育群星閃耀,但隱居在此的眾多京城名流們,沒有一個是業委會骨幹。捱過揍的業主,組織散步的業主,多是經濟實力普通的年輕中產:名人,巴不得人家以為他們住火星,你說他們會不會出力?維權前是名人,維權後難免淪落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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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相信這種局面,會隨著法律法規的規範,逐漸變得好起來的。加上一些物業公司,也開始注重自身品牌了,而且很多大型物業公司開始進入這個行業,競爭力變得格外激烈,優勝劣汰。

因此,在未來業主將會有更多的話語權,尋找適合我們的物業。同時,部分品牌物業將傳統“包乾制”收費改為“酬金制”收費,原來的固定費用變為浮動收費,費用的高低取決於服務內容和質量。

總而言之,隨著時代的改變,我相信大爺們也得做出改變,否則將成為歷史洪流中的一點小水花。


物業,永遠都是業主的大爺!


我是阿杜探房,專注房產研究,為讀者把握地產漲跌週期,不唯多,不唯空,只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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