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蒙古,他們這樣做“加法

294期 | 在內蒙古,他們這樣做“加法

294期 | 在內蒙古,他們這樣做“加法

“老謝,今天來你家,就是想幫著解決你反映的牧場糾紛問題……”前不久,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木凱淖爾村上訪群眾謝玉林家中來了幾位意想不到的“客人”——旗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烏雲特古斯一行。

“以前反映問題跑幾十里路,現在沒想到在家門口就解決了!”事後謝玉林深有感觸地說。

針對內蒙古地廣人稀、

群眾信訪成本高等工作實際,

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

轉變信訪工作方式方法,

在全區旗縣級以下紀檢監察機關

探索開展“上訪變下訪”活動,

推動基層紀檢監察機關

從坐等“上門”到主動“敲門”,

讓群眾切實感受到

紀檢監察信訪工作就在身邊。

重心下沉,關口前移

“以前我們反映問題,來回沒個兩三天不行,全耽誤在路上了。現在好了,有下訪幹部來面對面為我們協調解決!”說起“上訪變下訪”活動帶來的便利,一牧民高興地說。

●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把“上訪變下訪”作為化解基層信訪矛盾的一項嘗試;

●制定印發《關於在全區旗縣級以下紀檢監察機關開展“上訪變下訪”活動的通知》

●明確目標任務、工作舉措,確保將矛盾化解在“家門口”。

明確主體,壓實下訪責任

內蒙古自治區開展“上訪變下訪”活動的責任主體是全區各旗縣紀委監委及蘇木鄉鎮紀委。每個旗縣紀委監委每年至少化解10件、蘇木鄉鎮至少解決1件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努力做到小事不出嘎查、大事不出蘇木鄉鎮、難事不出旗縣。

●把“上訪變下訪”活動與治理集體訪、重複訪、越級訪工作相結合,對所在地區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彙總,逐件登記建檔。

●對近年來受理的業務範圍內的尚未調查處理的信訪舉報問題,實行包調查、包落實、包協調、包穩控、包解決的“五包”責任制,明確由旗縣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和蘇木鄉鎮紀委書記帶案下訪,旗縣紀委監委信訪室對帶案下訪的信訪事項進行定期協調調度,對已經協調解決的問題及時回訪瞭解,對妥善解決的問題銷號歸檔。

●要求每個旗縣紀委監委選擇1至2個信訪量較大的蘇木鄉鎮作為信訪工作聯繫點,經常溝通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防止矛盾激化、風險升級。

督促問效,推動問題解決

下訪件辦結後,還及時組織‘回頭看’,對已經調處的信訪突出問題跟蹤問效,鞏固成果,防止反覆。同時將 “上訪變下訪”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好經驗好做法總結提煉,向全區推廣。

●上訪變下訪”活動中,對已經處置仍出現重複訪、越級訪的案件,重新逐案調查處置;

●對群眾合理訴求未解決的,督促有關單位和部門儘快解決;

●對因責任單位、責任人推諉扯皮導致矛盾激化、問題升級並造成不良影響的,下訪走過場,存在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各盟市紀委監委信訪室每季度要向自治區紀委監委信訪室報告所屬旗縣、蘇木鄉鎮紀委“上訪變下訪”工作開展情況。

●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全區旗縣級以下紀檢監察機關開展“上訪變下訪”年度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抽查,對已妥善解決的銷號處理,沒有徹底解決的,繼續掛賬督辦,跟蹤問效,直至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針對受理的信訪問題,按照“誰辦理,誰答覆”的原則,調查後及時到群眾所在地約訪反映人,當面將調查情況、處理結果向信訪人進行反饋,聽取反映人的意見和建議,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

●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分析、梳理,建立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減輕群眾上訪成本,努力消化信訪存量,遏制信訪增量。

294期 | 在内蒙古,他们这样做“加法

自“上訪變下訪”活動開展以來:

→全區旗縣級以下紀檢監察機關共下訪5205批10320人次

→排查問題線索4778條

→解決信訪問題2585件次

→息訴罷訪2271件次

一大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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