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推行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刑事辯護權,根據上級部署和要求,我市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這項民生實事全面完成並取得良好成效。2019年以來,全市共組織辦理刑事審判階段法律援助辯護案件4447宗(其中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3479宗),組織辦理認罪認罰案件1487件,確保了市、縣區兩級人民法院通知辯護及通知法律幫助的所有被告人獲得律師的辯護權及法律幫助權,充分發揮了刑事法律援助在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中的作用。主要做法如下:

1、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推進全覆蓋工作。印發了《茂名市司法局關於落實省政府民生實事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的實施方案》,提出明確要求和推進措施。建立了由局主要領導總負責、相關分管領導牽頭負責、相關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工作機制,並明確牽頭單位、配合單位以及工作進度,有力推動了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的實施。

2、加強調研溝通,落實經費保障。組織市、縣區兩級法律援助機構與同級人民法院溝通,由人民法院提供過去三年被告人數及獲得律師辯護率的情況,測算出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可能增加的法律援助通知辯護案件數,為做好試點工作提供數據支撐。2019年以來,我局通過積極爭取省司法廳的全力支持,市局及縣區局獲得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省轉移支付資金204.6621萬元,緩解了我市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經費不足問題,確保了我市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的有效開展。

3、加強工作銜接,延伸工作網絡。在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中,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與各級法院刑庭確定工作聯絡人,專門負責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案件轉接工作,及時溝通協調,反饋問題,確保了律師依法會見、閱卷、調查取證、辯護等權利能夠有效落實,案件的轉接和指派有效銜接,實現了法律援助機構與人民法院之間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的無縫對接,提高了工作效率,解決了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過程中案多時間緊的問題。深入開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和認罪認罰案件法律幫助工作,全市6家法院、5家看守所全部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級法律援助機構採取工作日不定期安排律師進駐值班或根據人民法院法律幫助通知函安排律師到人民法院工作站開展值班工作的方式,為在押人員及家屬提供法律幫助,配合辦案機關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2019年以來,全市值班律師參與辦理認罪認罰案件1487件。

4、加強律師資源統籌,破解力量不足難題。全市各法援機構根據區域實際及自身優勢,採取三項措施保障辦案力量及時到位。一是向全市46家律師事務所公開招募法律援助刑事辯護律師,在全市挑選了政治素質高、業務精通、具備一定年限刑事辦案經驗的172名律師建立起了茂名市法律援助刑事辯護律師庫。結合律師庫的律師的特長進行分類和梳理,有針對性地把刑事案件指派出去,充分發揮律師的專業特長,為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確保“第一時間接到通知辯護公函,第一時間指派刑事辯護律師”。二是組織村居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為解決我市縣區律師資源短缺問題,充分發揮村居律師作用,要求村居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要積極支持村居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當村居律師所在縣區在法律援助案件多、當地律師不夠時,縣區局法律援助機構通過市局律師管理部門協調,可直接指派村居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法律援助案件,有效緩解了縣區案件多,律師不足的工作壓力。三是調劑全市律師資源供縣區法援處指派辦理團伙類案件。針對縣區團伙犯罪、被告人數多而律師數量不足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市局積極做好統籌調配律師資源工作,對律師數量難以滿足律師辯護全覆蓋的縣區司法局,從主城區調配援助律師到律師資源不足的縣區為律師辯護全覆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2019年以來,市局共為信宜、高州、電白等地調配律師資源14批、73多人次。

5、加強辯護質量監督,切實保障受援人合法權利。一是規範辦案指引。根據省法律援助局印發的《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同行評估評分細則(試行)》的指引,通過設置“會見被告人、閱卷、庭審法律文書製作和法律效果”等重要指標明確案件辦理標準,為案件辦理全過程提供規範指引。二是開展質量監督。通過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庭審旁聽、受援人回訪,案件歸檔及案件質量評估等制度,開展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工作,2019年,從全市法律援助機構辦結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抽取了35宗法律援助案件開展評估,並下發案件質量檢查通報。通過開展案件辦理檢查監督,讓受援人享受到高質量法律服務的律師辯護權。三是指派知名資深律師辦理案件。全市各法援機構組織指派市律協會長等班子成員及律師隊伍中具有人大、政協、黨代表身份的知名、資深骨幹律師辦理刑事法援案件,專業化、精細化的辯護提升了案件的質量,擴大了全市刑事辯護工作的影響力。在全覆蓋試點工作中,不少案件取得良好的辯護效果,有2篇優秀案例入選司法部案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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