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碰,後果很嚴重!高州發出禁漁期制度的通告

關於在鑑江高州轄區江段實施禁漁期制度的通告


根據農業部《關於發佈珠江、閩江及海南省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農業部通告〔2017〕4號)的要求,我市鑑江實施禁漁期制度。


一、禁漁範圍

鑑江干流高州轄區江段。


二、禁漁期

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


三、禁止作業方式

除休閒漁業、娛樂性垂釣外的所有捕撈作業。


四、處罰

對違反禁漁期規定的船舶,一律扣押依法處罰;屬在冊漁船的取消年度漁船柴油補貼資格;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0條: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38條: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投訴電話:0668-6689026


高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3月1日


禁漁期

禁漁期是指政府規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撈海內動物的活動的期間。其目的是保護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長或繁殖,保證魚類資源得以不斷恢復和發展。規定禁漁期是世界各國普遍實行的魚類資源保護制度,我國的漁業法規也明確規定了這項制度。按照我國《漁業法》和其他法規的規定,禁漁期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禁漁期是指在規定水域內全面或部分禁止捕撈某種漁業資源或某類作業方式進行生產的時期。是保護漁業資源的一項重要措施。它和禁漁區的性質相同,只是禁漁區是對水域加以限制,禁漁期是對時間加以限制。


禁漁期是指為保護漁業資源而規定禁止捕撈的期限。通常對魚類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及其重要的洄游通道等漁業水域,通過國家或地方立法及國際漁業協定等形式,規定在一定時期內禁止捕撈。它與禁漁區的作用近似。在中國,禁漁期與禁漁區的規定往往同時並用,即在一定時期內在劃定水域內禁止捕撈。如中國政府對呂泗漁場規定每年的4月1日至7月31日為禁止捕撈大黃魚和小黃魚的禁漁期;中國沿海近岸幼魚出現高峰季節對定置張網實行不得少於兩個月的禁漁期等。在內陸水域的魚類繁殖或越冬季節,也分別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規定禁漁期,大致可分春季禁漁和冬季禁漁兩種。


實施禁漁期的規定,也是增殖漁業資源的重要措施之一。規定在幼魚生長階段的一定時期禁止捕撈,還有利於提高水產品的質量,增加漁業產值。

別碰,後果很嚴重!高州發出禁漁期制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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