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检察院依法救助未成年刑事被害人 家属赠锦旗表感激

4月20日下午,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何某某家属向澄迈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送来一面写着“未检关爱暖人心 人民检察为人民”字样的锦旗,热泪盈眶地对办案检察官说:“感谢检察官同志,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还了我们一个公道!不仅如此,还替我们申请了司法救助款项,给我们家庭带来了很大帮助和温暖,我们对检察院的工作很满意很感激,真的特别感谢你们!”


澄迈县检察院依法救助未成年刑事被害人 家属赠锦旗表感激

何某某是澄迈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办理的一起猥亵案件的被害人,该案是一起成年人猥亵儿童案件。案件发生后,被害人身体、心理上都遭受了严重的伤害,急需心理疏导治疗,而被害人的父亲已去世,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无法带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治疗。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办案人员及时与被害人家属沟通联系,到其家中、村委、镇政府等实地走访核实其家庭情况,认为其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中被救助对象条件,主动告知何某某家属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在何某某家属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后,我院依照相关规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立即对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工作,引导其走出了心理阴影,最终帮助被害人获得了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是充分践行司法为民,法治关怀的检察产品。我院将继续保持关爱温度,以跟踪回访力求救助长效。不断拓宽主体广度,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形成保护合力,探索建立“救助+精准扶贫”新模式,多措并举让需要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夯实司法救助新根基。

2019年,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共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1件15人,批捕8件9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2件18人,办结11件17人,移送法院起诉8件10人。开展司法救助2人,提供司法救助金5万元,为8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工作。真正做到了将检察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送给未成年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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