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對針刺與施灸操作給予了充分的關注,其中就針灸過程的方方面面均進行了論述,尤其是針刺的操作,對學習者有很大的幫助,總結其中的針刺與灸法操作,論述為以下幾方面:
一、針刺前的準備
在《黃帝內經》中,針刺前的準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是明確診斷後、持針進入前的一個階段。這一階段的準備,包括對醫者和患者兩方面的要求。針前的具體準備工作主要包括:接受治療的環境應該是安靜的,這一點對醫者和患者均十分重要,因為只有在這樣的環境中才能達到治神和守神的要求。《靈樞·終始》中“深居靜處,佔神往來,閉戶塞牖,魂魄不散……必一其神,令志在針”,明確指出環境選擇對針刺治療的重要性。
《靈樞·刺節真邪》之“用針者,必先察其經絡之實虛,切而循之,按而彈之,視其應動者,乃後取之而下之”,及《素問·離合真邪論》“必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則是強調針刺前要先施行一些手法操作,以使被針處經氣散開或聚結,避免針刺時傷及正氣,或有利於散邪。
二、進針
首先,要求醫者持針要堅定、端正。《黃帝內經》中的許多篇章都對此做出要求,如《靈樞·九針十二原》曰:“持針之道,堅者為寶,正指直刺,無針左右。”其次,要求醫者進針時精神專一,或“如待所貴,不知日暮”,或“神無營於眾物”。此外,還要求進針後細心觀察患者的神色變化,藉以瞭解患者對針刺的反應,即“方刺之時,必在懸陽,及與兩衡”。至於進針的方法,《黃帝內經》中雖未明確提出,但在一些論述中已涉及這方面的內容。《靈樞·小針解》“左主推之,右持而御之”的描述,即指兩手配合進針。
三、手法
《黃帝內經》中記載了大量的手法操作,這些手法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針刺操作過程中的一般性手法,如切、循、彈、按、抓、捫及推引等。二是針刺操作過程中的補瀉手法,如徐疾補瀉、開闔補瀉、呼吸補瀉等。《靈樞·終始》“脈實者,深刺之,以洩其氣;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無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則是淺深補瀉。需要指出的是,《靈樞·九針十二原》中的“瀉曰迎之,迎之意(後五字原無,據《素問》王冰注補),必持內之,放而出之,排陽得針,邪氣得洩;按而引針,是謂內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補曰隨之,隨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還,去如弦絕,令左屬右,其氣故止,外門已閉,中氣乃實,必無留血,急取誅之”,似可反映出瀉法的操作要比補法的刺激重。這是《黃帝內經》中以刺激的大小來區別補瀉。
此外,《靈樞·五亂》中還提出“徐入徐出,謂之導氣”的手法。這一針刺手法是專門針對尚無虛實但氣機逆亂的病症。誠然,手法操作是針刺取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但運用時機則是手法發揮作用的有力保證。《黃帝內經》中不僅注重手法的應用,而且十分注意操作時機。如《靈樞,小針解》的“要與之期者,知氣之可取之時也”,強調的就是時機問題。
四、候氣守氣
候氣至,是古人針刺過程中所強調的一環。《黃帝內經》認為,氣至與否是保證針刺取效的重要因素。《靈樞·九針十二原》明確指出:“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如氣不至,則要反覆候氣。《黃帝內經》在氣至後,還強調“慎守勿失”,即要守氣,這也是針刺取效的重要因素之一。
五、治神守神
在《黃帝內經》中,治神守神也是針刺過程中強調的程序之一。《素問·寶命全形論》強調“凡刺之真,必先治神”,是要求醫者在針刺過程中要注意治神。所謂治神,就是醫者全神貫注,將注意力集中到針和患者身上。《靈樞·終始》曰:“專意一神,精氣之(疑為“不”之誤)分,毋聞人聲,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針。”治神貫穿於整個針刺過程,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細心體察持針之手的手下感覺,以瞭解患者的得氣情況。
所謂守神,是在進針後要求醫者和患者用心體察針下的情況。《黃帝內經》十分注意“守神”,《靈樞·九針十二原》“粗守形,上守神”,就是用是否知道守神來衡量醫者的水平。至於守神的內容,《靈樞·小針解》說:“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氣有餘,可補瀉也。”守神,從本義上來說,實際上就是守血氣。行氣守氣,都是以治神守神為基礎的。《素問·針解》中的“必正其神者,欲瞻患者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講述的就是在治神、守神基礎上的行氣。
六、具體刺法
正是因為針刺是《黃帝內經》中治療疾病的主要方法,因此,所論及的具體刺法內容是比較豐富的,涉及的具體方法有“九刺”“五刺”“十二刺”,它們均是針對不同的病症而設的。除了前面所論及的補瀉方法外,《內經》中論述的具體刺法還有“刺絡放血”“繆刺”“振埃”“發矇”“去爪”“解惑”“徹衣”等,後五種刺法又稱“五節刺”。《黃帝內經》中的這些針刺方法多是針對九針的應用,而非指某一種針具。
七、針刺禁忌
《靈樞·玉版》明確指出,針刺運用不當,“能殺生人,不能起死者也”,因此,在《黃帝內經》時期,古人對針刺禁忌是十分重視的。《黃帝內經》中除《刺禁論》、《刺齊論》、《刺要論》、《五禁》四篇系專論這一內容外,在其他篇章中也多有提及。其禁忌的內容基本可分為針刺時勿傷內臟及其他重要器官、注意患者狀態、注意針刺深淺要隨病而定、注意禁刺之病、注意時日禁忌、注意禁刺穴位不宜針、注意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注意中病即止八個方面。可見,《黃帝內經》中對針刺的禁忌涉及頗為廣泛。即使在今天,所提到的許多針刺禁忌仍然是臨床上需要注意的。
在《黃帝內經》中,灸法作為針刺治療的補充,也有相關的論述。《素問·異法方宜論》中“北方者……髒寒生滿病,其治宜灸焫,故灸焫者,亦從北方來”,指出了灸法的來源及相關適應疾病。《靈樞·背腧》的“願聞五臟之腧,出於背者……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指出灸法可用於某些不宜針刺的腧穴或部位。在該篇中還指出,灸法也有補瀉,即“以火補者,毋吹其火,須自滅也;以火瀉者,疾吹其火,傳其艾,須其火滅也”。《靈樞·禁服》“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緊則先刺而後灸之,代則取血絡而後調之,陷下則徒灸之”,則說明了不適宜針刺治療的疾病,可用灸法來治療。
正是因為灸法可作為針刺治療的補充,因此,《靈樞·官能》有“針所不為,灸之所宜”的說法。關於灸法的應用原則,《黃帝內經》中的論述雖不及針刺治療詳盡,但也有說明,如施灸的量要以年為數,施灸要以少長、大小、肥瘦來區別對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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