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撤銷“喬丹及圖”商標,專家稱其與喬丹有指向聯繫

新京報訊(記者 王巍)NBA籃球巨星喬丹起訴國內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喬丹體育公司)侵犯姓名權的系列案件,目前有新進展。根據4月8日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判決,喬丹體育公司“喬丹及圖”商標此前的裁定與判決被撤銷,知識產權局需重新對該商標進行裁定。這是2016年“喬丹”文字商標被法院撤銷後,喬丹體育公司所註冊的另一個標誌性商標被法院撤銷。

最高法撤销“乔丹及图”商标,专家称其与乔丹有指向联系

庭審中對比喬丹商標與喬丹本人的經典籃球形象。庭審截圖

喬丹8年前起訴“喬丹”商標

2000年,“喬丹”商標在國內申請註冊。喬丹體育公司前身是“福建省晉江陳埭溪邊日用品二廠”,於2000年正式更名為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喬丹體育公司是國內具有較高知名度的體育用品企業,擁有“喬丹”“QIAODAN”等註冊商標。

2012年,“喬丹”商標引發爭議。美國NBA著名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於2012年,以“喬丹”“QIAODAN”商標的註冊損害其姓名權,違反2001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一條關於“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的規定等為由,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爭議商標的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對上述爭議商標予以維持。

邁克爾·喬丹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維持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邁克爾·喬丹不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5年7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

最高法撤销“乔丹及图”商标,专家称其与乔丹有指向联系

2016年系列案件曾在最高院宣判,圖為宣判現場。圖片來源:最高法院

最高院撤銷“喬丹”商標

對於二審判決仍然不服,邁克爾·喬丹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裁定提審案件。

2016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組成了由副院長陶凱元大法官擔任審判長的五人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審理。案件各方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就本案爭議焦點涉及的兩個方面、8個具體問題充分陳述了意見。

在4個小時的庭審時間裡,各方圍繞邁克爾·喬丹主張姓名權保護的具體內容、爭議商標註冊是否存在明顯主觀惡意等具體問題進行了陳述、舉證質證和辯論。

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喬丹”商標爭議行政糾紛系列案件公開宣判。法院認為,關於涉及“喬丹”商標三起案件,因爭議商標的註冊損害了邁克爾·傑弗裡·喬丹對“喬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權,違反商標法規定,應予撤銷,故判決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被訴裁定及一、二審判決,判令商標評審委員會針對爭議商標重新作出裁定。

據統計,喬丹體育公司註冊的78個商標中,涉及姓名“喬丹”的3個商標在此次宣判中被最高人民法院確認違反商標法規定,予以撤銷。喬丹體育公司在主營業務上使用的4個最主要商標,均未被撤銷。

對此判決,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本人通過媒體發表聲明說:“我很高興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在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的判決中,認可了我保護自己名字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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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進展:最高院撤銷“喬丹及圖”商標

此後,根據喬丹的申請,2017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再次提審喬丹商標權案。

此次案件涉及的爭議商標是一個“圖形+文字”的組合商標,上面是一個人在打籃球的剪影,下面是“喬丹”兩個字。該商標由喬丹體育公司於2007年4月26日申請註冊,2010年4月21日獲准註冊,可使用於服裝、鞋等產品上。籃球明星喬丹與國家知產局及喬丹體育公司之間爭議的焦點有兩個:一是該商標是否侵犯明星喬丹的姓名權、二是該商標是否侵犯肖像權。

今年4月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最高人民法院對該案的最新判決。最高人民法院認定,喬丹體育公司明知籃球明星喬丹在我國具有長期、廣泛的知名度,仍然使用“喬丹”申請註冊爭議商標,容易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標記有爭議商標的商品與再審申請人存在代言、許可等特定聯繫,損害了喬丹的在先姓名權,但該商標並未侵犯喬丹的肖像權。根據法律規定,該商標無效。

法院撤銷兩審判決及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關於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爭議裁定;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對該“喬丹及圖”商標重新作出裁定。

4月8日,喬丹體育公司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作出回應,稱“判決不影響公司現有商標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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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撤銷的喬丹及圖商標。截圖

解讀:“喬丹”與籃球明星產生指向性聯繫

中聞律師事務所趙虎律師分析表示,喬丹商標案歷經中國幾級法院,說明在對待喬丹商標是否侵犯籃球明星喬丹姓名權的問題上,法院內部存在分歧:“喬丹”二字是否在註冊的商品或服務類別的公眾認識上與籃球明星喬丹產生固定聯繫?這需要考慮籃球明星喬丹的影響力範圍,以及相關公眾是否認識喬丹,有多大可能性會把喬丹商標與籃球明星喬丹聯繫起來等。

以喬丹商標案為例,當事人可以舉證證明喬丹在體育界的影響,相關公眾的熟知程度,再加上爭議商標註冊在了與體育相關的種類,配合使用了一個打籃球的剪影,這個剪影還特別像喬丹的經典動作之一。綜合以上因素,可以認定此商標的“喬丹”與籃球明星喬丹產生了指向性聯繫。這應該是最高人民法院支持籃球明星喬丹的原因。

趙虎還表示,美國籃球明星喬丹與喬丹體育公司之間已經發生多起商標訴訟,涉及多枚商標。已經有很多涉及喬丹的商標被認定無效了,不同的法律從不同方面對權利進行保護,喬丹體育公司雖然有其他有效的涉及喬丹的商標,但侵權風險仍然存在。

校對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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