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合夥,常見股權分配死局(附合理設計)


兩人合夥,常見股權分配死局(附合理設計)


兩人合夥股權分配,看似是最簡單的分配情況,實則分配不合理也會給企業的發展埋下諸多的隱患。

兩人合夥做企業,是比較常見的情況,夫妻合夥開店,好兄弟一起開公司都是可能的情況,但是這些企業公司在未來的發展卻並不是那麼的理想,大多數企業都會在後期面臨企業股權結構不合理必須轉型重組的尷尬情境。

為了儘量在股權劃分時,規避風險類型,兩人合夥股權分配的常見錯誤類型。

1、50%:

50%——翻看真功夫的案例,導火索就是因為股權比例的平均分配,導致權力的抗衡,甚至引起股東家族內鬥,對誰都沒有好處,所以股權佈局的問題到目前仍然影響著真功夫實現上市的夢想;

2、90%:

10%——這種結構,如果是在兩個人合夥並且未來一段時間內不會引進新合夥人的情況,可以理解為創始人吃獨食,股權比例懸殊太過明顯,不利於小股東發揮積極性;

3、51%:49%——這種分法也是非常常見,這是典型的江湖情誼式的分法,但是江湖情誼是代替不了管理,很難讓企業久遠。為什麼呢?從股權的權力上來講,等於兩個人說了都算,這等於兩個人說了都不算。51%擁有對一家公司的相對控制權力,而34%擁有對一家企業重大事項的一票否決權,嚴格來講,大家可以都說了算,但實際上感情戰勝理性,較起真來,其實是誰說了都不算。因為這種原因分家、做死公司的已經不在少數。我們可以想想,如果51%比較強勢,49%是同意還是不同意,要麼妥協,而妥協下的合夥通常不會長久,只會積怨,導致矛盾的爆發。

兩人合夥,常見股權分配死局(附合理設計)


股權分配,影響到企業股東的收益問題,也影響到公司的發展。

創始人雖然人數不多,兩人合夥也要認真對待,不能隨意置之,平均分、佔大頭的方式,並不可取。

基本的股權設計原則:

大股東>二股東+三股東

兩人合夥公司股權設計:

避免錯誤的股權結構:

【50%:50%(均分)】、【65%:35%】(一票否決,博弈型),【98%:2%】(創始人吃獨食)。

合理的股權結構:

【70%:30%】、【80%:20%】(老大清晰,快速決策)。

三人合夥公司股權設計:

避免錯誤的股權結構:

【33.3%:33.3%:33.3%】(均分)。

【35%:18%:18%:29%】(過渡分散,博弈型)。

【95%:3%:2%】(創始人吃獨食)。

【40%:40%:20%】(三股東綁架大股東和二股東)。

【49%:47%:4%】(三股東綁架大股東和二股東)。

合理的股權結構:

【70%:20%:10%】、【60%:30%:10%】(老大清晰,快速決策)

三人以上合夥公司股權設計:

避免錯誤的股權結構:

【25%:25%:25%:25%】(均分)、【95%:2%:2%:1%】(創始人吃獨食)。

合理的股權結構:

1. 70%:20%:5%:5%

2. 67%(創始人):18%(合夥人):15%(老大能力極強,絕對控股,快速決策)

3. 51%(創始人):34%(合夥人):15%(老大相對控股,合夥人意見一致則有一票否決權)

4. 34%:51%(合夥人20%:16%:15%):15%(員工股)(創始人具有一票否決權,合夥人股份相加大於創始人,創始人需要慎重考慮合夥人的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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