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官,一个“高大上”的称谓

(通讯员 王婧)人们把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检察官羡慕地称之为“高大上”,因为他们依职权在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方面履行监督职责,通俗的讲就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这就是公益诉讼工作的检察官们。他们的日常,不是行走在被毁的山野林地中,就是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污染河道处,勘验、取证、调查……哪里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他们就出现在那里,为了守护这一方绿水青山、蓝天净土,他们跋山涉水,永远在路上。


公益诉讼检察官,一个“高大上”的称谓


公益诉讼检察官,一个“高大上”的称谓

初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我一直以为这是一个“清闲”、“轻松”的岗位,却没想到事这么多,忙起来脚不沾地。每次行走在被损毁的山林、被污染的河道、违法堆放的石料场、乱堆乱放的垃圾堆旁时,每每身着检察服为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行使检察监督职权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一检察建议、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出庭公诉、宣读起诉意见书时,心里满满的都是责任、自信和自豪。虽然工作很辛苦,有时也不被理解,但看到通过检察官们一次次的努力,河道的污染隐患排除了,污染空气的企业整改了,被破坏的植被又重新补植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变的美丽了,那种说不出的满足感、充实感让我越来越爱上这个“高大上”的岗位。


公益诉讼检察官,一个“高大上”的称谓


公益诉讼检察官,一个“高大上”的称谓

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我院被授予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这已是连续三年获此殊荣,其中饱含了我们民行干警的辛勤付出。自2017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我们督促各乡镇清理违法堆放在河边的生活垃圾210余吨,整改清理垃圾填埋场6个、垃圾堆放点5个,捣毁土炼油黑作坊一家,整改污染养殖企业两家,督促整改环境污染煤炭企业一家;收回欠缴的土地出让金305万元,对毁坏的林地补植补栽15000余株树木;督促人防办追回186万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关停十余家非法占用土地堆放石料的石料厂,清理堆放砂石30000余方,恢复占用土地150亩,有力维护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检察官,一个“高大上”的称谓


公益诉讼检察官,一个“高大上”的称谓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任重而道远。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检察官,我们责无旁贷。我将用稳健的脚步丈量这片土地,以绵薄之力守护这方热土,使滋养我们生存的大地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人民生活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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