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的手机丢了!”

执法为民

“检察官,我的手机丢了!”

“有事找民警”,手机丢了,不是更要找民警吗?不对不对,这起丢手机事件,还没那么简单,待小编慢慢说下去。

“检察官,我的手机丢了!”

事情发生在2018年4月份的某天,张宝宝(化名)乘坐着吴起县城内的一辆出租车,途中,不慎将自己的手机落在车上,到达目的地下车后,张宝宝才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之后,张宝宝报警,城镇派出所干警迅速出警,并通过联系交通局下属客运办,找到了张宝宝所乘坐的该辆出租车。但是,由于出租车内的监控摄像头因联通2G网络升级,无法调取GPS定位,从而导致无法调取监控录像。所以,办案民警无法取证,案件也因此搁置。民警也将相关情况告知了张宝宝。

由于手机内包含有张宝宝许多的个人信息,对于他具有较大的价值。但最令张宝宝不能接受的是,作为执法的交通部门对于出租车内监控设备出现问题,没能及时进行解决,依然让出租车继续运营,是对乘客不负责任的表现。无奈之下,张宝宝听人说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机构具有维护民众公共权益的职能。于是,他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拨打了县检察院的信访接待电话。

“这个事情一点也不小,试想如果出现盗抢出租车司机钱财的恶性刑事案件发生,会极大地影响到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效率。可以说,这起案件,事关广大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的公共权益,我们必须要有所作为”。这是该院检察长冯海龙听取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汇报案情时,对案件提出的要求。

“检察官,我的手机丢了!”

得到院领导的肯定后,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迅速采取行动,与承办该案件的城镇派出所就案情进行了座谈,并前往县公安机关,调取了近两年以来关于出租车所引发的各类案件411件,经过排查、分析与整理,涉及有毁坏财物、盗窃、殴打、故意伤害、猥亵、寻衅滋事等。这些案件中,许多案件因出租车内的监控录像无法调取,案件无法侦破,影响了广大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之后,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前往县客运办进行调查取证后认为:县客运办在依法履职中,没有认真检查出租车内监控设备的使用状况,在出现出租车监控录像无法调取的情况下,也没有及时进行修复,存在安全隐患,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广大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的公众权益。

“检察官,我的手机丢了!”“检察官,我的手机丢了!”

2018年5月10日,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决定对该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并依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月11日,该部向客运办发出了一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单位迅速就此问题进行整改,并开展以此为契机的客运车辆安全大整治,将整改、整治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该院。

5月15日,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与客运办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客运办负责人表示:一定严格按照《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管理规定和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积极进行整改。

同时,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也将相关的工作过程及结果告知了张宝宝,张宝宝激动地说道:“没想到,咱们县检察院居然这么重视我的事情,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没有什么,这是我们的职责,更是我们应该做的”。一句简单的回复,饱含着检民深厚的“鱼水之情”,也充分地展示出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履职尽责、司法为民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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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我的手机丢了!”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检察官,我的手机丢了!”“检察官,我的手机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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