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还想继续读书!

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今年3月,小王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他曾经所在的学校通知他恢复学籍,可以继续投入学习之中。这对于他而言很不容易,因为他曾是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小王曾经与发生他人争执,造成对方受伤,他因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至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发生后,小王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真诚地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双方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并赔偿了损失。2018年9月,柯桥区检察院对小王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同时联合共青团绍兴市柯桥区委员会与小王签订了观护帮教协议,对其展开了为期三个月的观护帮教。在这过程中,小王对检察官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检察官,我还想继续读书,我现在天天在家自学,就等着学校重新接纳我的那一天。”

该院“可为”工作室的未检检察官了解到,小王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本来在自己的专业可以顺利完成学业,找到适合自己且满意的工作,如今,他的眼中一片迷惘。

“会不会还有其他孩子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未检检察官意识到像小王这样的现象不是个例,于是,马上对2018年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调查发现,在该辖区内2018年度非自愿被劝退及开除的涉罪学生有5人,且最终都作了相对不起诉或非监禁刑处理。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处监禁刑罚生效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为了解决涉罪学生的学籍问题,检察官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多次走访学校、教体部门,了解教体部门和学校的相关制度及做法,倾听学校的难处和老师们的困惑,为帮助被劝退和开除的涉罪学生能重返校园,竭力寻求可操作可持续的良策。

2019年1月,柯桥区检察院向教育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教育管理部门十分重视,并积极整改落实。经调查核实后,教育部门恢复了小王的学籍,成功帮助他重返校园,继续完成其学业。

为了规范“学籍管理制度”的正确执行,让被处以非监禁刑以下的孩子想读书的都能继续其学业,柯桥区检察院牵头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及教体局,建立“在校涉罪未成年人信息联络机制”,最大限度保障涉罪学生的合法权利。

“可为”工作室的未检检察官表示,“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工作实践,帮助那些好学上进的涉罪学生能够回归学校、回归课堂,让司法机关与家庭、学校共同承担起观护帮教职责,最终引导涉罪学生回归人生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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