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縣聯通安平營業部網格經理王一春,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依法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香河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一春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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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22:02:20 廊坊市紀委監委網站
香河縣聯通安平營業部網格經理王一春,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依法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香河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一春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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