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益陽市交警支隊資陽大隊五一中隊查獲了一臺小車“違法王”,這臺車從2008年之後就未參與年檢,未購買保險,從上牌至今,已有63條交通違法沒有處理。
交警表示
該車違法分數達到168分
需交罰款8000多元
違法行為中大多以
超速和闖紅燈為主
目前這臺車已被依法扣留
駕駛員的駕駛證已被吊銷
駕駛員受到罰款1500元的處罰
交警將督促駕駛員儘快處理違章
並將該車輛強制報廢
交警溫馨提示
廣大駕駛員,車輛請按要求進行年檢,一旦有交通違法行為,也要及時到交警部門處理。否則出現交通事故時,當事人與行人都無法獲賠。
道路千萬條
安全第一條
行車不規範
親人兩行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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