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戶補了7套房的地皮,卻進了牢房,究竟是做了什麼?

很多人一輩子可能都遇不上一次拆遷,沒遇到拆遷的人總盼著拆遷,希望能一夜暴富。然而遇到過拆遷的人卻不是這樣說的...

都說拆遷使人暴富,但是因為拆遷暴富後卻進了號子,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案情回顧

2010年,南康拆遷戶廖某因拆遷獲得補償七套地皮(約560平方米),但因無力償還林某的260多萬元的借款,遂在拆遷補償後於2013年將該七套地皮(560平方米)轉讓給林某抵債。林某取得地皮後依法辦理了建房公示牌並在其中四套地皮上建房。

之後,廖某又因欠銀行貸款逾期無力償還等情況所逼,隱瞞已經將上述七套地皮轉讓的真相,於2017年將其中三套轉讓給羅某,獲得轉讓款100萬,並將該100萬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日前,由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廖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詐騙一案,一審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南康區一拆遷戶廖某,被判犯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兩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

這裡拆遷戶的朋友們就要注意了宅基地的轉讓,不是想轉就能轉的。根據《憲法》第十條,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其所有權屬於集體。大家有的只是宅基地使用權,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享有本集體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非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則侵害了本集體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很多拆遷戶的朋友在遇到拆遷的時候就會動“小心思”,殊不知,就是因為你的“小心思”所帶給你的可能是萬丈深淵。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做事情,是我們的基本準則。遇到拆遷不合理或者有拆遷疑問的時候,一定要諮詢專業的律師,以免因自己法律意識的薄弱,而造成巨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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