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兒網籌15萬,孩子病逝後妻子舉報:拆遷戶,有房有店面

11月6日,

全國首例因網絡個人大病求助

引發的糾紛案

在法院一審宣判。

男子为儿网筹15万,孩子病逝后妻子举报:拆迁户,有房有店面

網絡資料片,圖文無關

28歲的莫先生與許女士系夫妻。2017年9月,二人喜得一子。但是兒子出生後身患上一種名為威斯科特-奧爾德里奇綜合徵的重病。

2017年4月15日,莫先生在水滴籌發起了籌款目標為40萬元的個人大病籌款項目。當天15時31分,莫先生的申請被審核通過。至次日21時55分籌款截止,共籌集款項153136元,捐款次數60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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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款期間,曾有人舉報莫先生家有門面房出租收益,16日17時許,莫先生按照水滴籌公司要求增信,他辯解門面房是孩子爺爺的收入,其夫妻二人沒有工作,妻子剛剛找到工作

籌款結束後,莫先生立即向水滴籌公司提出了提現申請,資金用途表述為用於孩子抗排異、抗感染和心臟治療。4月18日,水滴籌公司將籌款153136元全額匯款給莫先生。

2018年7月,莫先生之子不幸死亡。

2018年7月27日,

就在孩子去世後的第5天,

妻子許女士向水滴籌公司舉報稱:

“籌款那次在醫院住院用掉5.3萬,其中31500元是之前社保報銷的錢付款的,醫院裡有個基金2萬元那時候也到賬了,所以水滴籌的錢基本沒用……孩子的父親是拆遷戶,家裡有房,還有店面,並不存在借錢的情況……”。

至於許女士為何舉報,尚不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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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水滴籌公司要求莫先生提交增信信息,莫先生稱“申請過兩個基金共六萬後看病花費約3萬,餘下的在醫院還沒動用孩子就沒了”,並表示水滴籌餘款願意拿來做慈善或退回。

2018年8月27日,水滴籌公司正式向莫先生髮送律師函,要求其在8月31日前返還全部籌集款項。莫先生收到律師函後並未返還。

為此,2018年9月,水滴籌公司向北京朝陽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莫先生全額返還籌集款項153136元,並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自2018年8月31日起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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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查明,莫先生之子先後總計產生醫療費35.5萬餘元,其中醫保報銷後個人支付部分為17.7萬餘元。

除水滴籌籌得的款項外,2018年1月,愛佑慈善基金會資助4萬元(其中3萬元被取消)匯款至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2018年3月上海市未成年人罕見病防治基金會救助2萬元,2018年7月31日嘉興市南湖區民政局救助28849.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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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莫先生之子病逝,莫先生通過其他社會救助渠道,實際獲得的救助款也達到58849.71元,且前兩項救助款均發生在通過水滴籌籌款前,但莫先生在籌款時並未披露相關情況。

朝陽法院同時查明,莫先生在通過網絡申請救助時隱瞞了其名下車輛等財產信息,亦未提供妻子許女士名下財產信息。

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決:莫先生全額返還水滴籌公司153136元並支付上述款項自2018年8月31日以來的利息。

對於返還的籌集款,法院指出水滴籌公司應根據《用戶協議》《水滴籌個人求助信息發佈條款》、比例原則,公開、及時、準確返還贈與人,除非原贈與人明確同意轉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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