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人民检察院已起诉希尔艾力危险驾驶一案

犯罪嫌疑人希某某于2018年8月29日凌晨00:10左右,酒后驾驶自己的新NA****号牌的小型轿车,在沙雅县努尔巴克乡棉花厂前面行驶时、被周围警察当场查获。抽血后,经鉴定,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13毫克。经审查,沙雅县人民检察院已起诉希某某的危险驾驶一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