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撒潑打傷人尋釁滋事獲刑罰

男子醉酒回家途中,肆意攔停、推倒路邊的電動車,還將兩名無辜的行人打傷。近日,經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劉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

去年7月26日晚,被告人劉某與同事聚餐,喝多了酒。在返回的路上,酒勁開始上頭。劉某先是肆意攔停過往的電動車,推倒停放在路邊的電動車。看到路邊的廣告燈箱和商家的卷閘門,也要上去推上兩把、踢上兩腳。途中,遇到迎面走來的被害人楊某,劉某不由分說,朝著楊某的面部揮手就是一拳,致楊某面部受傷流血。然而,劉某並沒有停下,竟揚長而去,並在途中將另一名被害人卜某推倒在路邊的綠化帶中,騎在其身上進行毆打,導致卜某身上多處受傷。當晚,劉某被公安機關口頭傳喚到案,並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經鑑定,被害人楊某、卜某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劉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犯罪,於2019年12月1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廬陽區檢察院在審查起訴該案期間,劉某認罪認罰,並在律師見證下,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冬雲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 李後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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