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號凌晨,廈門交警大隊橋隧大隊翔安隧道中隊開展酒、醉駕專項統一行動。當天0時28分,駕駛人餘某廷駕駛車牌為閩DH2***號的小型轎車從島內往翔安大道方向行駛,在快到出島收費站時,他發現前方有交警在設卡查酒駕,便駕車轉向逃跑。
由於周邊道路黑暗,餘某廷不知其所跑的方向竟是翔安隧道中隊隊部,在快到隊部的時候,剛好被執勤警力逮個正著。民警當場對其進行酒精吹氣檢測,結果顯示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35毫克,已達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
在證據面前,餘某廷對其飲酒駕駛供認不諱,他也因為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被依法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記12分的處罰。
小七鮮生了解到,為有效遏制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廈門交警保持嚴查嚴處高壓態勢,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自3月1日至今,全市交警共查獲涉酒駕駛違法行為174起,其中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86起(包含營運車2起),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88起。他們都將因為酒後開車承擔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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