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有過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返回人員 2小時內要報備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南國都市報萬寧4月16日消息(記者 蘇桂除)4月15日,萬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下發《關於加強重點地區疫情輸入防範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凡是14天內有過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返萬寧人員,必須提前或在抵達萬寧2小時內向所屬單位、社區、村、小區報告(已在萬人員需立即報告),接受健康服務管理。對舉報未報備的返萬寧人員經查實的,獎勵舉報人1000元。

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目前湖北省武漢市,黑龍江省綏芬河市,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廣東省揭陽市,廣州市越秀區、白雲區,深圳市寶安區等七個地區疫情分級為中(高)風險區,凡是14天內有上述地區旅居史人員,須持有當地7天內,或海南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才能正常通行。

通知要求,凡是14天內有上述地區旅居史返萬寧人員,必須提前或在抵達萬寧2小時內向所屬單位、社區、村、小區報告(已在萬人員需立即報告),接受健康服務管理。如有上述地區旅居史隱瞞不報的,經排查或舉報查實,將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或刑事法律責任。對落實排查報告工作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問責,由此造成疫情擴散的責任人將予以免職處理。

通知強調,各鎮(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機關企事業單位要落實管理主體責任,排查中如有發現上述地區旅居史抵萬寧人員,須在2小時內逐級上報。重點地區抵萬人員排查實行每天“零報告”制度。對有上述地區旅居史且沒有核酸檢測證明的人員,在抵達萬寧後24小時內進行核酸和血清抗體檢測(檢測費用自理),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反饋至相關鎮(區)或管理責任單位分類管理,並建立管理臺賬。在核酸檢測結果確定之前,按居家隔離觀察方式進行管理;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正常流動;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按無症狀感染者防控要求轉送定點醫院。

通知指出,廣大市民群眾如發現上述地區旅居史來萬寧人員未按規定報告的,或出租房屋未落實備案制度的,及時向屬地鎮(區)或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舉報,對舉報情況經查實的,獎勵舉報人1000元(舉報電話:0898-62223575;0898-6222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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