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2)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4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召開地點:天津空港經濟區西五道35號匯津廣場一號樓公司七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召集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夏仲昊

6.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1人,代表股份574,027,777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1.7221%。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股份572,617,607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1.5950%。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9人,代表股份1,410,17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271%。

2.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0人,代表股份3,031,881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732%。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1人,代表股份1,621,711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461%。

3.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6項提案,表決結果如下:

1.2019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總表決情況:

同意572,807,777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875%;反對382,9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67%;棄權8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824,1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458%。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1,811,881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9.7610%;反對382,9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6291%;棄權8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824,1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7.6099%。

表決結果:通過。

2.2019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3.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4.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5.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572,651,777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603%;反對1,376,0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397%;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1,655,881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4.6156%;反對1,376,00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5.384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表決結果:通過。

6.續聘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此外,會議還聽取了獨立董事作2019年度述職報告。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天津森宇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陳亮、嶽東偉

3.結論性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本次股東大會召集人的資格以及本次股東大會的審議議案表決方式、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現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所通過的決議均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天津森宇律師事務所關於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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