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盜墓,我想讀者朋友們一定都不陌生。雖然這個行當(暫且稱之為行當)離我們普通的生活很遠,但是沒吃過豬肉總見過豬跑嘛!生活中丶新聞裡丶小說故事裡都經常都能看到,久而久之也就耳熟能詳了。大家都知道我們中國是一個地大物博且歷史悠久的國家,自古以來便有無數的文化和金銀財寶埋葬在古墓之中,這也吸引了不少的盜墓之賊,竊取寶物,發不義財。
盜墓,另叫掘冢丶盜掘丶掘墓丶掘墳丶抇墓、發丘,屬於奸事,
是指進入陵墓或地下遺蹟盜取陪葬物品的行為。
盜墓通常不盜屍體,而是陪葬品,因為屍體是無法交換金錢的物質。
盜墓往往影響了歷史學家及考古學家的研究工作,
因為盜墓人往往先於專家開掘墓穴,
其目的通常只是為了墓穴內的具高價值的精美陪葬品,
在盜墓過程中極有可能故意或無意的破壞了墓穴的完整。
盜墓也有可能是為了洩恨報復。
唐代宗大曆二年(767年)郭子儀在靈州(今寧夏靈武縣)大破吐蕃。
是年十二月,有盜墓賊掘郭子儀之父的墳墓。
民間傳聞是魚朝恩遣人所為。
朝廷擔心郭子儀發兵謀叛,事發後郭子儀入朝流涕說:“臣久主兵,不能禁暴,人殘人之墓,固亦多矣。此臣不忠不孝,上獲天譴,非人患也。”
盜墓的歷史由來已久,
例如根據考古學家的研究發現,秦始皇陵曾經遭盜墓賊挖掘及破壞,
兵馬俑手上的武器大多都被拿走,陵墓亦有給放火燒燬的跡象。
估計是項羽所為,他推倒秦俑士兵,令其身首異處。
又例如直至1968年所發現漢代墓穴的兩套玉衣,
一直以來人們都只是以為玉衣的存在只是個傳說而已,
但現時大部分人都相信歷來有大量盜墓賊盜去了大部分的玉衣。
在中世紀及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
有記錄指學習醫術及美術的學生會從殮房、民居、墓地等地方盜取的屍體,以學習人體解剖學。
文藝復興時期的著名藝術家達芬奇和米開朗基羅都曾經從殯儀館或墓地裡盜取屍體,透過解剖認識人體,令他們作品更臻完美。
不過,這行為通常被視為盜屍,而非盜墓。
考古和盜墓最根本的區別就是:
盜墓是為了個人非法的利益,並且會對文物造成極大的破壞。
而考古是為了社會的利益,取出的物品一般存放博物館參觀或進國家檔案室進行研究以及修復和保護。
把盜墓與考古視為等同是相當無知的。
新石器時代的考古資料已經可以看到有意識的墓葬破壞現象的遺存。
在春秋時期“禮壞樂崩”的社會變化之後,厚葬之風興起,於是盜墓行為益為盛行。
陝西鳳翔的秦公1號大墓,是迄今所發現的先秦時期規模最大的墓葬,
也是我國應用科學考古方法發掘的最大的墓葬。
這座古墓發現盜洞247個,其中有10數個盜洞直接打入槨室。
在洛陽邙山馬坡村,有個人姓李,從小就以盜墓為生。
在民國十二年,有一天,他到十幾裡外的一個縣去趕集,
有個來自偃師縣馬溝村的熟人正在搭棚子,準備賣煎包子。
雙方見面打個招呼,
他見這人用一把筒瓦狀的短柄鐵鏟在地上挖了一個豎起的小坑,
以便放入棚柱,這人用此鏟往下一走。
擔上來時帶出不少土,一下子觸發了他的靈感,
這傢伙比鐵鍁省事,特別是能帶上原土,可以判斷地下不同地層的情況。
於是找了張紙,貼著鏟畫出了一張大圖樣,
回家後找人按圖打造,一試果然得心應手,效果不錯,於是得到了推廣 。
一般的洛陽鏟已經被淘汰,用的鏟子是在洛陽鏟的基礎上改造的,分重鏟和提鏟(也叫泥鏟)。
由於洛陽剷剷頭後部接的木杆太長……目標太大,
所以棄置不用,改用螺紋鋼管……半米上下,可層層相套……隨意延長。
平時看地形的時候,就拆開……背在雙肩挎包裡。
同樣的,挖的墓不同……盜墓工具也不同。
由漢墓用洛陽鏟演變而成的重鏟。
一般來說,西漢墓不帶耳房,東漢墓多帶兩個耳房,這是標誌。
唐墓是墓磚搭起來的,磚之間沒有粘合,搭成穹頂。
而有墓磚的漢墓並不常見(大墓除外),多為墓坑或坑上加木方。
明清墓則多為磚結構,墓磚之間以石灰和鐵片鑲死,
有的明墓墓頂厚達兩米多(七輻七券墓頂)……非常堅固。
明墓距地面深度一般不超過六米,可以不用特殊方法而在一夜之間盜掘完成。
漢墓一般距地表十一二米左右,西周墓則更深,要想一夜之間盜掘完成……
必須使用特殊方法。
尤其是漢墓、西周墓歷史久遠,標誌難尋,先有一個“找地方”的過程。
確定好位置、下探條、下鏟、看坑灰、落實墓室形狀方位(也就是確定年代)……然後才能做好準備、用特殊方法在一夜之間盜掘完成。
盜墓賊盜墓的目標性非常強,
比如……進入墓室會直接挖向棺材的位置……然後在“左肩右腳”找東西,
然後到耳室(東倉西庫)蒐羅,……
至於其它位置,則看時間長短而定,時間短則棄之不顧。
“看地形”時也有很多“心得”,
比如“秦埋嶺漢埋坡”等古代盜墓挖坑都是“方”型坑,近代為“圓”型坑,
這就是所謂的“古方近圓'。
盜墓的禁忌與規矩
三個途徑確定墓葬
盜墓活動最為普遍的出發點,是對墓主隨葬物品的財產追求。
盜墓者一般從三個途徑確定墓葬的地點。
一是查看地面的封土形狀以判斷墓葬的級別年代等粗略信息,
據說有古墓的地方由於自然的地質五花土在埋葬過程中遭到破壞,
一般莊稼的長勢會比周圍地區要差一些。
二是從地方文獻、民間傳說中尋覓古墓的蹤跡。
三是比較確實可信的用洛陽鏟等工具鑿土取樣,
看是五花土還是生土,
古墓在建築過程中必然會在土層中留下痕跡,
填埋的土層與原來的會有比較明顯的區別。
根據取出的土層中找到的陶片、木片,銅、金等金屬碎片,
盜墓者不僅可以判斷墓葬的確切位置,還可以知道墓葬的規模,棺室的位置,
然後將盜洞直接打到墓室中去。
盜墓的常規過程
一、看地形
“看地形”,很是玄妙,不知道的人走在墓旁也看不出來,明白訣竅的人在幾公里以外就能看出來。
有些盜墓賊“喜歡”在下完雪的天氣出來“四處轉轉”尤其喜歡下“很細很細的雪粒”那種雪,其中道理是跟“土”有關。
土有“熟土”、“活土”(也叫“花土”)、“死土”的分別。
有經驗的盜墓者看上一眼就能明白這裡有沒有墓葬,
甚至一眼就能看出是什麼時代的墓葬。
在探墓時,可以先用探條去探,根據手上的感覺去“感覺”是不是有墓;
待確定以後就下鏟。
比如:一鏟打下去十米,有了,然後看深度和鏟子上帶出來的東西,
深度也是個標誌,帶出來的東西上有木屑、有硃砂、有坑灰等等,
這都是特點;
然後,用泥鏟把墓的形狀“方”出來,就是定座標。
左邊打一個,打了十米沒有打到,那就是“過了”,
再回頭往右邊一點繼續打,以此類推,一個個的點連起來,
就是十多米地下的墓的形狀了。
然後根據墓的形狀、深度、坑灰、木質(或石質、磚質)這些特點結合起來推測出墓的年代、墓門的位置等等。
二、挖洞口
探好位置後,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挖洞口了。
厲害的盜墓者一個十幾米的洞子挖下去能夠做到地面上沒有土!
令人費解的是,就算墓地周圍都是一片平原,全是很平整的土地,
周圍幾百米、幾里地也看不到有土堆。
所以,土是不可能堆在外面的,而且洞口那麼小,幹活的時候還要封起來,
誰也看不到,這樣高超的手法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盜墓賊幹完活以後會把洞口封起來。
有的洞口只有一個汙水井蓋那麼大的口子,
打開以後向下看,直直的十多米下去,黑古隆冬看不到底。
三、進入墓室
一般來說,任何朝代墓內的物品擺放都有其規律。
一看形狀是漢墓,東漢或是西漢,那麼心裡就有數了:
棺木應該在哪裡、陪葬的物品中陶器在哪裡、金屬器皿在哪裡、兩邊的耳室裡都會有什麼等等。
等真的下去以後,直奔那裡就挖過去了
(漢墓一般都是塌陷的,灌滿了土,說是墓室,實際上都是土,是在土裡前進,東西都在土裡)。
一般貴重的陪葬品會放在墓主棺木裡其左肩部和右腳部。
還有些墓,比如明清墓,墓頂會很厚的,
這是因為那時的墓大多采用七縱七橫、共十四層的青磚砌起來的,有兩米多厚。
這樣就需要在挖洞時避開墓頂。
所以,一旦下鏟子碰到了磚(鏟子提上來會帶有磚灰),那就要找其他地方往下打了。
這個“其他地方”有時可能是靠近墓門,有時可能是靠近墓的後牆,都有可能,
完全是根據墓的本身形狀、特點來定的。
看完形狀,一想這墓內的棺槨可能是靠近墓門位置,
那打洞的時候就靠近墓門,反之就靠近墓牆打。
一個墓,就像一輛坦克,儘管有裝甲(墓牆、防盜層)、象堡壘(墓頂很厚),但也有弱點。
弱點就是墓牆,或是墓底。
有些盜墓者一看這墓太堅固了,頂上和周圍都不好辦,
就要再挖一個豎井和一個橫井,直接就到墓的正下方。
到墓的正下方以後再繼續垂直向下開一個豎井,然後用工具向上面挖,
把墓底挖穿一個小洞,然後通過這個小洞就可以進入墓的內部。
這樣,墓的四牆、頂部都沒有破壞,但墓本身已經被盜掘一空了。
但一般較少採用這種方法,以磚石結構的明墓為例:
它的後牆最薄弱,基本上只有兩層磚,
所以打豎洞時可以沿著墓後牆打,把兩磚厚的墓牆鑿開並不費什麼事。
針對明墓來說,幾乎所有的古盜洞都是開向後牆的。
解放前盜明墓的,很多隻有一個人幹,只有一晚上的時間,
穿著老鼠衣、手腳並用,挖洞、進墓、拿東西走人。
相當不簡單。
那時候一個人沒辦法打豎井,他就離開墓一段距離,
然後以一定的角度向下挖,斜著向下,
整整好好碰到墓的後牆,然後鑿透、進入,計算的非常精確。
關於“疑冢”傳說
1、最普通的反盜墓方式,是隱蔽墓址,使盜墓者不知其處。
據說先古陵墓不封不樹,不在地面設置突出的標識,其主要出發點之一,就是防止盜掘。
2、漢末三國時期盜墓現象的嚴重,致使種種反盜墓的形式中,
曾經出現了所謂“疑冢”“虛墓”即以真假墓葬迷惑盜墓者的情形。
其中,以曹操所設置的“疑冢”最為著名。
民間傳說曹操有“疑冢”多至72處,有的“疑冢”甚至是設置於水中。
泉州民間也曾傳說,施琅將軍共有7處“虛墓”,分別位於泉州的幾個古城門口。
3、傳統的反盜墓手段,又包括石槨鐵壁以求堅固,
儲水積沙以防盜鑿,以及以機弩飛箭、伏火毒煙來殺傷盜墓者的方式。
4、古墓被盜嚴重,由此造成的損失不可估量。
以全國已經發掘的數千座漢墓為例,據介紹,只有3座墓葬倖免。
特別注意:人點燭,鬼吹燈,雞鳴燈滅不摸金
摸金派規矩如下:
他們精通“分金定穴”和“尋龍訣”,注重技術這一方面的環節。起始於戰國時期)
1、雞叫之後就不再摸金
2、進入墓室裡面後在東南角方位點上一隻蠟燭。
如果蠟燭熄滅,就意味著是“鬼吹燈”了。
一旦蠟燭熄滅,必須馬上撤離。
3、我們盜墓人要保留做事留有餘地的準則,
進入墳墓大家只能順走1—2件東西不能全部帶走;
正宗門徒(像摸金派這些會佩戴摸金符這類法寶)
搬山派規矩如下:
.他們精通武術和一些陣法機關。
在盜墓的實戰當中,搬山派比其他摸金派等門派對付殭屍、不乾淨的“髒物”的能力強的多。
進墓室之前,用宣紙檢查出來是墓窮還是有錢人家的墓。
盜過的墓第2次不能再次盜取了。
如果非得要挖,把第1天盜走的物品拿回1個來放回去(最好是原來位置埋上)然後就可以再次接著挖。
以此類推。
盜過的墓,決對不能告訴同行位置,
就算你不去挖了 也不要告訴其他人 積點陰德 對自己以及後人沒有壞處。
被其它人或者自己拿光陪葬品的墓千萬不要再回去動土。
否則必須放棄行,以後絕不能從事盜墓行業。
挖墓時間大體是半夜2點以後,除非是非常大的墓工作時間提前。
有煙最好點一支菸抽著。
要問為什麼?不知道!
前輩也不知道,這是不成文的規矩 必須遵守。
一般墓穴的的東西是金戒指 、玉佩、玉指環、玉鐲子、金,銀鐲子,玉手鐲一般容易破損。
所以這東西出的少還有1個規矩,這是必須要遵守,
就是挖到玉佩用螺絲鬆動劑清洗後,用激光筆這東西照射。
如果沒有激光筆用手電筒也可以,
若在玉佩它另一端看不到光發出,請大家走人埋好之前挖出的土,
千萬記住什麼都不要帶走,恭恭敬敬磕三個頭,
先人不怪罪 ,自己走人 不能回頭查看
取墓室的期間,不能叫大家在陽間的名字。
“比如張三”、“王二哥”之類的稱呼記住不可以叫的;
只能稱呼如“師弟”、“師兄”、“師妹”、“師姐”、“師傅”
——這是幾千年來老祖宗傳下來的不變規矩,
稍懂行的人大家都知道;
還有,挖到的物品最好不要帶回家 ,
更加不準當傳家寶來傳--記住絕對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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