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創新家事審判工作 實現線上訴訟制度化、常態化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吳倩):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4日發佈家事審判治理白皮書,結合疫情防控期間的司法實踐,聚焦當事人權益保障,提出家事案件網絡庭審等新做法、新對策。有關負責人表示,線上庭審和現場庭審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同時可有效助力家事案件溫情化解,高效審結。

今年以來,為應對新冠疫情帶來的影響,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全面開啟案件審判 “雲模式”,實現線上訴訟制度化、常態化。14日發佈的家事審判治理白皮書顯示,在該院一季度審結的122件各類家事案件中,“雲模式”得到廣泛應用。其中,網絡庭審64次,網絡調解撤訴結案43件。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單國鈞說,“雲模式”可有效助力家事案件溫情化解,高效審結,“結合疫情形勢和當事人實際,我院大力開展‘雲審判’,引導當事人參加網絡庭審,並在轄區6個監獄建設遠程法庭,實現遠程提訊、庭審。同時,家事案件不同於一般民事糾紛,其矛盾與爭點主要發生在家庭成員內部之間。當事人在法庭上對抗辯論,難免情緒激動引發爭執,‘雲調解’能夠有效緩和雙方當事人的對立情緒,必要時還可以邀請家中的長輩或親屬一同參與線上調解過程,為促成調解起到了積極輔助作用。”

單國鈞副院長強調,法院採取線上審理要根據案件不同情況並尊重當事人的選擇權,綜合考慮各種因素而定。線上庭審和現場庭審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不會影響到當事人的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

針對在家事案件中佔比較高且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涉探望糾紛,一中院創新推出“雲探望”模式,助力破解探望困境。單國鈞副院長表示,疫情期間,該院已成功促成多起離婚案件實現“雲探望”,真正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化解糾紛。

單國鈞副院長表示:“法律規定的探望權行使方式相對寬泛,實踐中多以直接見面接觸作為探望權實現的唯一方式。在疫情期間,這種方式難以保障。對於涉及探望權糾紛案件中長期未見到子女的當事人,家事法官提前與雙方當事人電話溝通,傾聽訴辯意見,多次與撫養子女一方協商,藉助可視化庭審系統,在法官主持下滿足實現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父母與子女雲端見面交流,促進親情釋放、情感溝通。”

單國鈞認為,“雲探望”作為疫情時期的一次創新嘗試,不僅在特殊時期適用,在特定情境下也可適用。實踐中,或可作為探望權行使的方式之一在裁判文書中予以確認。

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夫妻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更為獨立,債權債務關係逐漸增多,涉夫妻共債的案件數量呈上升趨勢。白皮書顯示,北京一中院2018年至2019年審理涉及夫妻共同債務問題的案件共計123件,佔所有家事審判2成以上。

單國鈞副院長指出,在離婚糾紛或離婚後財產糾紛中,夫妻一方提出鉅額債務,要求配偶承擔,另一方面臨“被負債”的情形,已成為新的“家事欺凌”手段,嚴重損害了未舉債配偶一方的合法權益。與此同時,也不乏有部分離婚案件當事人借離婚之名,行逃債之實。“被負債”與“真逃債”的審查成為當前審判實踐的難點。對此,一中院結合司法實踐,總結涉夫妻共同債務的維權指引。

單國鈞副院長說:“我院結合現行立法及《民法典》草案的有關規定,綜合審查債務數額、家庭收入、借款真實性、錢款流向以及夫妻雙方意思表示、是否用於家庭生活或生產經營等因素,通過對當事人言辭的判斷、常理的分析和民事案件高度可能性的證明標準等綜合運用,形成維權指引,確立認定夫妻共債的基本理念,具化認定夫妻共債的基本標準,能夠對合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提供一些司法幫助。”

此外,針對離婚案件中,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即為男女雙方解除婚姻關係的憑證,民政部門一般不再為離婚雙方另行發放《離婚證》,白皮書明確,法院要延伸審判職能,製作《離婚證明書》並規範發放。《離婚證明書》僅記載當事人信息及證明離婚等必要事項,不涉及具體案件事實,以充分保護離婚案件當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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