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创新家事审判工作 实现线上诉讼制度化、常态化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4日发布家事审判治理白皮书,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实践,聚焦当事人权益保障,提出家事案件网络庭审等新做法、新对策。有关负责人表示,线上庭审和现场庭审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同时可有效助力家事案件温情化解,高效审结。

今年以来,为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开启案件审判 “云模式”,实现线上诉讼制度化、常态化。14日发布的家事审判治理白皮书显示,在该院一季度审结的122件各类家事案件中,“云模式”得到广泛应用。其中,网络庭审64次,网络调解撤诉结案43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单国钧说,“云模式”可有效助力家事案件温情化解,高效审结,“结合疫情形势和当事人实际,我院大力开展‘云审判’,引导当事人参加网络庭审,并在辖区6个监狱建设远程法庭,实现远程提讯、庭审。同时,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其矛盾与争点主要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之间。当事人在法庭上对抗辩论,难免情绪激动引发争执,‘云调解’能够有效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必要时还可以邀请家中的长辈或亲属一同参与线上调解过程,为促成调解起到了积极辅助作用。”

单国钧副院长强调,法院采取线上审理要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并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而定。线上庭审和现场庭审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针对在家事案件中占比较高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探望纠纷,一中院创新推出“云探望”模式,助力破解探望困境。单国钧副院长表示,疫情期间,该院已成功促成多起离婚案件实现“云探望”,真正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化解纠纷。

单国钧副院长表示:“法律规定的探望权行使方式相对宽泛,实践中多以直接见面接触作为探望权实现的唯一方式。在疫情期间,这种方式难以保障。对于涉及探望权纠纷案件中长期未见到子女的当事人,家事法官提前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倾听诉辩意见,多次与抚养子女一方协商,借助可视化庭审系统,在法官主持下满足实现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父母与子女云端见面交流,促进亲情释放、情感沟通。”

单国钧认为,“云探望”作为疫情时期的一次创新尝试,不仅在特殊时期适用,在特定情境下也可适用。实践中,或可作为探望权行使的方式之一在裁判文书中予以确认。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更为独立,债权债务关系逐渐增多,涉夫妻共债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白皮书显示,北京一中院2018年至2019年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案件共计123件,占所有家事审判2成以上。

单国钧副院长指出,在离婚纠纷或离婚后财产纠纷中,夫妻一方提出巨额债务,要求配偶承担,另一方面临“被负债”的情形,已成为新的“家事欺凌”手段,严重损害了未举债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也不乏有部分离婚案件当事人借离婚之名,行逃债之实。“被负债”与“真逃债”的审查成为当前审判实践的难点。对此,一中院结合司法实践,总结涉夫妻共同债务的维权指引。

单国钧副院长说:“我院结合现行立法及《民法典》草案的有关规定,综合审查债务数额、家庭收入、借款真实性、钱款流向以及夫妻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用于家庭生活或生产经营等因素,通过对当事人言辞的判断、常理的分析和民事案件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等综合运用,形成维权指引,确立认定夫妻共债的基本理念,具化认定夫妻共债的基本标准,能够对合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一些司法帮助。”

此外,针对离婚案件中,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即为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民政部门一般不再为离婚双方另行发放《离婚证》,白皮书明确,法院要延伸审判职能,制作《离婚证明书》并规范发放。《离婚证明书》仅记载当事人信息及证明离婚等必要事项,不涉及具体案件事实,以充分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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