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嚴懲“微腐敗”護航鄉村振興

本報訊(記者 夏娜 通訊員 王晨秋)日前,圍繞“班子清廉、幹部清正、村務清爽、民風清朗、幹群和合”的建設目標,我市整治農村基層“微腐敗”加快推進清廉村居建設的工作方案正式出爐,助力鄉村振興。

“近年來,隨著新農村建設的全面推進,我市村級工程建設、集體資產處置、重點工程徵地拆遷增多,面對村級小微權力,有的農村黨員幹部心存僥倖,經受不住誘惑而走上了違紀違法道路。”市紀委市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專項整治以集體“三資”管理、“四議兩公開一監督”、村級零接待、救災救助、低保醫保、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實等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痛點堵點、最急最憂最盼的問題為重點,深入整治民生領域的“微腐敗”、妨礙惠民政策落實的“絆腳石”,推動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規則、清廉紀律、清廉文化融入村居建設全過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此次專項整治從今年3月底開始到5月底結束,歷時兩個月,主要分為自查自糾、監督檢查、執紀問責、整改落實、建章立制5個階段。在鄉、村兩級自查自糾基礎上,組成監督檢查組,對照鄉(鎮、街道)、基層站所和村(社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及問題清單開展監督檢查。對自查和監督檢查未發現問題或問題較少的基層黨組織,派出檢查組進行重點抽查。

專項整治將把自查和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在紀律和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視具體情節和運用“四種形態”進行處理。對整治敷衍塞責、應付了事、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虛報冒領、剋扣截留、優親厚友、擠佔掠奪、貪汙挪用、揮霍浪費等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將從嚴從快嚴肅查處。同時,認真梳理彙總自查自糾、日常監督、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注重總結推廣專項整治的好做法、好經驗,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村級零接待制度、全面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等,切實加強小型工程項目監管,有效規範小額資金撥付,建立健全運行規範、全程公開、管控有效的“三小”建設體系,著力構建清廉村居建設長效機制。

“專項整治效果好不好,群眾說了算。”市紀委市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將堅持“開門”整治,充分發揮輿論宣傳的導向作用,加大宣傳力度,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對群眾反映屬實問題立即加以整改,做到整治內容直面群眾關切,整治過程邀請群眾參與,整治結果接受群眾評判,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構建風清氣正的農村基層政治生態。

原標題:玉溪:嚴懲“微腐敗”護航鄉村振興

審核: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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