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严惩“微腐败”护航乡村振兴

本报讯(记者 夏娜 通讯员 王晨秋)日前,围绕“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和合”的建设目标,我市整治农村基层“微腐败”加快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方案正式出炉,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我市村级工程建设、集体资产处置、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增多,面对村级小微权力,有的农村党员干部心存侥幸,经受不住诱惑而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以集体“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村级零接待、救灾救助、低保医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村居建设全过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此次专项整治从今年3月底开始到5月底结束,历时两个月,主要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执纪问责、整改落实、建章立制5个阶段。在乡、村两级自查自纠基础上,组成监督检查组,对照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村(社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问题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对自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或问题较少的基层党组织,派出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

专项整治将把自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纪律和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视具体情节和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对整治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虚报冒领、克扣截留、优亲厚友、挤占掠夺、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将从严从快严肃查处。同时,认真梳理汇总自查自纠、日常监督、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注重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村级零接待制度、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等,切实加强小型工程项目监管,有效规范小额资金拨付,建立健全运行规范、全程公开、管控有效的“三小”建设体系,着力构建清廉村居建设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坚持“开门”整治,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属实问题立即加以整改,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评判,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构建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原标题:玉溪:严惩“微腐败”护航乡村振兴

审核: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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