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用好用足容错纠错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玉溪:用好用足容错纠错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对在阻击疫情中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失误、过失,予以免责或减责,切实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给干事者撑腰。”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打响以来,玉溪市把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批评的力度、教育的深度和执纪的温度统一起来,予以党员干部更多的激励和关爱,让广大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心无旁骛投身到疫情防控战场。

这是玉溪市把容错纠错机制融入监督执纪全过程的一个生动实践。

近年来,该市在惩处问责让干部心存戒惧的同时,实施关怀监督,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以正向激励促进干部担当有为,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针对出现的党员干部思想迷茫、等靠要的情绪、守摊享乐的思想、推诿扯皮、怕担责不负责的现象,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职责,既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问责工作相关要求,扎实开展追责问责,用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又认真贯彻落实鼓励、保护担当作为和容错纠错有关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和精准问责,落实落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等,出台实施问责预警制度,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氛围。2017年以来,全市共对48名党员干部容错免责,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40名干部澄清正名。

“感谢组织的关心厚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加强学习,严守纪律和规矩,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建设好美丽和谐新彝乡!”在被容错后,元江县龙潭乡党委书记刀逢仁紧紧握住县纪委领导的手激动地说。

时间倒回到2018年,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元江县有3个乡镇党委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拆分项目规避招标的违纪违规行为,龙潭乡便是其中之一。县纪委监委初步核实后,鉴于3个乡镇党委出发点是为了快速推进工作,涉及项目受益的大多数群众对项目质量和成效满意度高等实际,按照“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报经上级同意对涉及的7个单位的14名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免予党纪政务立案,给予容错免责。

2019年3月7日,元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到群众反映问题的龙潭乡它科垤村黑嘎莫小组易地搬迁点,实地调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展情况,对容错免责进行跟踪问效。“搬迁后的居住条件非常满意,党的扶贫攻坚政策好。”搬迁户群众们啧啧称赞党委政府和乡村干部为群众办了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实事。“领导干部精气神足,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极力肯定,是乡村干部勇于担当作为的最好证明,我们准确应用容错纠错机制效果是良好的。”调研组对这次调研结果感到很欣慰,要实施好容错纠错机制,过程要精准,调研的“后半篇文章”也要做足做实,才能不断推动形成完善的长效机制。

严是爱、松是害,严管才是厚爱。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做人的工作,执纪执法既是严肃的、刚硬的,又是有温度、有柔性的。该市纪委常委会上明确提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再深化“四种形态”的实践和运用。对一般性失误和轻微违规违纪并且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给政策、给机会、给出路,通过“政治关爱”谈话等柔性监督执纪方式,扎实做好批评教育及诫勉谈话工作,避免干部“摔一个跟头一辈子爬不起来”,形成“改了就是好同志”的氛围。激励保护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推动广大干部在守住底线的同时放开手脚干事创业。

“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纪检监察机关就是干部的政治‘4S’店,纪检监察工作就是给党员干部作‘政治体检’,打‘政治疫苗’,送政治关怀,这是组织向党员干部派发的‘政治福利’。”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各个环节,都坚持政治的考量和把握,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依规,确保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对干部的政治生命负责。

“容错不是‘纵错’,容错绝不意味着纪律上的‘松绑’,容错机制是给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吃‘定心丸’,不是违法乱纪、胡作非为者的‘避风港’,决不会让投机取巧者钻了空子。”该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殷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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