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玉溪:村幹部、養雞協會會長公款旅遊受黨紀處分

“作為一名黨員、村幹部,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在關鍵時刻未能堅持原則,借考察之機違規公款旅遊,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我願意接受黨組織的處理,並保證以後絕不再犯類似錯誤。”峨山縣雙江街道土官社區居委會委員、民兵連長、雙江街道養雞協會會長張奇忠面對黨紀處時懊悔不已。

經查,2016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峨山縣雙江街道養雞協會由會長張奇忠帶隊,組織會員11人到普洱市孟連縣永發種雞場考察。考察結束後,張奇忠一行11人擅自改變公務行程,藉機到西雙版納州曼聽御花園、熱帶植物園、野象谷3個旅遊景區遊玩,並將門票費、乘坐遊覽車費共計3003元納入此次考察費用,經張奇忠簽字同意後從省級財政下達的“2015年基層科普行動計劃”項目資金中違規報銷。

2019年8月19日,雙江街道黨工委給予張奇忠警告處分,並責令參與此次遊玩的11人如數退還違規報銷所得。

【執紀者說】

在全黨上下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肅整飭“四風”形勢下,張奇忠身為共產黨員、村幹部本應以身作則,帶頭遵守黨紀法規,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嚴格自律,不越紅線、不踩底線。然而,張奇忠卻心存僥倖,對中央和省市縣委明令禁止、反覆重申的紀律要求置若罔聞,依然故我、不收斂不收手,變著花樣打“擦邊球”、穿“隱身衣”,頂風違紀搞“四風”,用公款為個人旅遊“買單”,漠視侵害群眾利益,最終觸犯了帶電的“高壓線”,害人害己,追悔莫及。(李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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