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賣房合同簽完後,在辦手續前,又降了三萬塊。

表妹在19年春天就把房子掛出去賣了。

表妹的房子還算挺新的房子,多層三樓,精裝修的房子。

他們結婚時裝修的,裝修完,就結婚當天住了一下,就沒住過了,一直空著。

後來就決定把房子賣掉,換一套學區房,以後孩子上學去住。

於是19年春天就掛著賣,當時市場價大概一百三十萬多萬,表妹說就掛125萬吧,但是賣掉的時候,傢俱家電要帶走,因為結婚買的,並且都沒有拆封。

房子掛出去後,很少有接到電話看房子的,偶爾才會有。

表妹也不急,慢慢賣,賣掉就換學區房,因為孩子才一歲,需要學區房還早。

年底的時候,終於有個客戶看上房子了,就交五千元的定金,並且約定2020年3月份辦理過戶手續。

快到辦手續時間的時候,表妹給中介公司打電話,中介公司告訴表妹,客戶要求把傢俱家電送他,並且要求幫客戶付一萬元的中介費,不然就不買了。

表妹很生氣,但是還是忍了下來,表妹說傢俱家電肯定要帶走,中介費也不會付,房價上再給客戶便宜三萬。

最後磨磨曾曾的,表妹在辦手續前還便宜了三萬塊,我之前從業十幾年也沒碰到過。

現在二手房交易市場,真的從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了,市場價的房子,都很難賣出去,可能要一年或者兩年才行,這就叫有價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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