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檢察院一名幹警被荊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表彰為“先進個人”


   4月2日,荊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發佈了《關於表揚2019年度全市掃黑除專項鬥爭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通報》,洪湖市檢察院檢察官助理李瓊因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中成績突出被評為“先進個人”。“戰”時表彰激勵鬥志,榜樣力量指引前行。洪湖市檢察院全體幹警將以此次表彰為契機,在關鍵階段加壓奮進、再創佳績,努力為新時代“三個洪湖”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洪湖市檢察院一名幹警被荊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表彰為“先進個人”

檢察官助理李瓊出庭公訴

  2019年,李瓊同志被調整到第一檢察部工作,作為檢察官助理,全力協助檢察官辦案;作為部門行政主任,盡職盡責做好內勤事務,肩負著掃黑除惡、認罪認罰兩項專項工作的日常事務,如數據報表、材料草擬、臺賬整理等。

洪湖市檢察院一名幹警被荊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表彰為“先進個人”


  2019年元月,李瓊同志加入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專班後,注重對相關文件、政策的學習理解,熟知悟透相關精神實質,對本院辦案數據進行摸查核實,做到如數家珍。掃黑除惡專項工作任務多、時間緊,該同志經常加班加點整理資料、填報數據、撰寫材料,力爭為案件辦理和領導決策部署提供有用的幫助。

洪湖市檢察院一名幹警被荊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表彰為“先進個人”


  該同志協助檢察官辦理的周某某尋釁滋事案、謝某某尋釁滋事案,兩起案件均已獲判,並認定為“惡勢力”,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洪湖市檢察院一名幹警被荊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表彰為“先進個人”

  據悉,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洪湖市檢察院始終以高度的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嚴格依法履職,持續發力,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掘進。


洪湖市檢察院一名幹警被荊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表彰為“先進個人”

  工作中,該院成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制定相關方案、細化考評細則,要求第六檢察部優先受理帶有身份標識即加蓋“涉惡”、“涉黑”、“保護傘”字樣的案件,做到“四個”當日,即當日受理案件、當日錄入系統、當日製作電子卷宗、當日分流到掃黑除惡專業化辦案單元。同時,依託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對辦理過程全程跟蹤監督,適時掌握案件辦理期限、辦案程序、案卡填錄、文書製作等情況,一旦發現不規範問題,及時督促辦案部門整改。與公安局建立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案件會商機制,與法院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與紀委監委建立線索移送、簽字背書備案、雙方反饋機制。


洪湖市檢察院一名幹警被荊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表彰為“先進個人”

  此外,該院一方面深挖徹查“保護傘”,將涉黑涉惡案件辦理與打傘破網同步進行,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深挖背後隱藏的腐敗問題,剷除“關係網”、“保護傘”,絕不姑息、絕不放縱,讓黑惡勢力無所遁形,無所依附。另一方面,嚴格監督涉黑涉惡財產處置。堅持涉黑涉惡犯罪與涉案財物同步審查,對財產線索進行查控和摸排,監督偵查機關對涉案財物的查封、扣押,監督審判機關對財產性的判罰和對涉案財物的收繳,用好用足檢察監督職能,在“打財斷血”上下足功夫。

  同時,為充分發動人民群眾,該院開展了法治講座、張貼標語、發放宣傳冊等一系列活動,提升群眾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知曉率、支持度和參與度。並通過在線上線下媒體平臺、內外宣傳平臺發表相關信息20餘篇,通報專項鬥爭進展和成效,增強了人民群眾的自信心和“免疫力”。該院審查後經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長江非法採砂涉黑案例入選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典型案例,相關經驗在全國範圍宣傳。

  據悉,2019年該院共受理提請批准逮捕涉黑涉惡案件50件148人,經認定批准逮捕涉惡犯罪案件23件70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涉惡案件31件101人,經認定提起公訴15件45人,法院審理後判決有罪45人;發現並移送“保護傘”線索2件,起訴“保護傘”案件3件3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決。2018年被荊州市政法委表彰為“全市掃黑除惡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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