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積極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首批發放工作

根據湖北省民政廳等12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洪湖市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結合本市工作,成立了工作專班,落實了工作責任;加強部門之間的密切配合,建立了聯動工作機制;迅速開展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摸底工作,對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本人或實際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村協理員入戶走訪,鄉鎮民政辦調查、審核,最後報市民政部門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給予發放實事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建立了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制度,補貼標準按照我市孤兒保障標準執行。經核查,全市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有63人,按散居孤兒每人每月1300元標準補差發放基本生活補貼。

截至目前,全市首批認定的63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於元月14日以社會化發放形式發放到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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