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長"疑罪從掛"案宣判:被關9年後真凶獲刑!

1992年,河南夏邑縣農民張玉璽和堂兄弟張勝利、張葉捲入了一場鄰里鬥毆糾紛,導致鄰居張超明死亡。因涉嫌“故意傷害(致死)罪”,張玉璽被羈押近10年。案發近9年後,法院認定了真兇,張玉璽也被取保候審,但自從1997年發回重審後,案件卻一直沒有開庭。1月29日上午,該案在發回重審22年後終於在河南省夏邑縣人民法院開庭。

法院經過審理當庭宣判,法院宣告張玉璽無罪,聽到判決結果,張玉璽當庭痛哭。此時距離案發已經過去了27年。

案發前,張玉璽是夏邑縣的農民,種些紅薯、白薯,賣粉條。張玉璽案的判決書顯示,1992年7月3日上午,被告人張玉璽因糾紛與本村村民張公社發生爭吵並引起廝打,繼而引起雙方家中多人參加的吵罵和廝打。在雙方毆鬥中,張玉璽手持鐵叉猛擊張公社父親張超明的額頂部,致使張超明當即倒地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張玉璽回憶,在鬥毆開始之後,他就被打傷了,並沒有見到死者。“對方的家人攆(追趕)勝利、張葉,不知道到了什麼地方,我都不知道誰死了。”

但事發後的第二天,張玉璽便被夏邑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當月24日被批准逮捕。參與鬥毆的張玉璽的堂兄弟張勝利、張葉則逃到了外地。1997年5月19日,夏邑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玉璽因犯故意傷害(致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宣判後,張玉璽不服,提出上訴。1997年10月18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發回夏邑縣人民法院重審。

案件到2001年發生轉折。2001年7月,夏邑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張玉璽的堂哥張勝利才是主犯,法院查明,1992年7月3日上午,張勝利、張葉的堂兄弟張玉璽同張公社發生口角並廝打,後引起雙方兩個家族多人參加的毆鬥,在此過程中,張勝利持木棍猛擊張公社之父張超明的頭部,致其顱骨粉碎性骨折,經搶救無效身亡。

夏邑縣法院以張勝利犯故意傷害(致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張葉則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根據該案的判決書,造成張超明死亡的是張勝利和張葉,並非此前判決中的張玉璽。張玉璽在該案中的證言顯示,當時正吵著架,張超明過去了,佔公社拿著鐵叉追張勝利,後來他聽到有人喊北邊打死人了。張玉璽反覆向北青報記者確認,張超明被打昏迷的時候,他並不在跟前。

張勝利被判故意傷害(致死)罪後,2001年9月11日,已經羈押了9年的張玉璽被取保候審,但此後張玉璽一直處在取保候審過程中,關於他的案件一直沒有開庭。

1月29日上午,該案終於開庭審理。在法庭上,張玉璽的辯護律師、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曉靜作了無罪辯護,鄭曉靜表示,張玉璽既沒有打死張超明,也沒有把張公社刺成輕傷,張玉璽是無罪的。案件中的真兇已經獲刑,張勝利案生效裁判在案證據已經明確張勝利是打死張超明的唯一行為人。張勝利、張葉各自實施犯罪行為,與張玉璽無關,事前沒有通謀,張玉璽跟張勝利、張葉的行為各自獨立,並不構成共同犯罪, 17年前生效判決並未把張玉璽當作共同犯罪處理,17年後,更不應強行定為同案犯。

法院經過審理當庭宣判,法院宣告張玉璽無罪,聽到判決結果,張玉璽當庭痛哭。

最長


張玉璽此前前往河南省高院反映自己被髮回重審22年的案件

因27年前與村民張公社家的一場毆鬥,張玉璽被認定為打死張公社父親張超明的犯罪嫌疑人。1997年張玉璽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河南省夏邑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其上訴後該案被髮回重審。2001年,張玉璽堂哥張勝利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獲刑後,張玉璽被取保候審。

18年來,被釋放的張玉璽一直以“嫌疑人”身份生活。2019年1月26日,張玉璽從法院拿到了傳票,“候審”21年的他將在1月29日,也就是臘月廿四出庭受審。他打算先看看29日的宣判結果,如果被判無罪,就回到村裡種地,繼續當農民。

今天

“張玉璽案”上午開庭審理

1992年,河南省夏邑縣農民張玉璽捲入了一場鬥毆糾紛,造成一人死亡。因涉嫌“故意傷害(致死)罪”,張玉璽被羈押近10年。後法院認定了真兇,張玉璽也被取保候審,但自從1997年發回重審後,案件卻一直沒有開庭。

北京青年報記者日前從當事人張玉璽和其辯護律師處獲悉,張玉璽案於1月29日上午在河南省夏邑縣人民法院開庭。

案發前,張玉璽是夏邑縣的農民,種些紅薯、白薯,主要靠賣粉條為生。張玉璽案的判決書顯示,1992年7月3日上午,被告人張玉璽因糾紛與本村村民張公社發生爭吵並引起廝打,繼而引起雙方家中多人參加的吵罵和廝打。

在雙方毆鬥中,張玉璽手持鐵叉猛擊張公社父親張超明的額頂部,致使張超明當即倒地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

但案件到2001年發生轉折。2001年7月,夏邑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張玉璽的堂哥張勝利才是主犯。

張勝利被判故意傷害(致死)罪後,2001年9月11日,已經羈押了9年的張玉璽被取保候審,但此後張玉璽一直處在取保候審過程中,關於他的案件一直沒有開庭。

在案件發回重審22年、取保候審已經18年後,張玉璽告訴北青報記者,1月26日他收到了夏邑縣法院傳票,說他的案子1月29日上午要開庭審理。“也沒啥想的,就是希望法院能公平公正地審理判決。”而張玉璽的辯護律師、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的鄭曉靜表示,她將為張玉璽作無罪辯護。

講述

命案源於一個誤會的眼神

提起27年前鄰里毆鬥,張玉璽仍然很激動。

1992年7月3日上午,張玉璽駕車去曬麥子,途中遇到了18歲的鄰居張公社。張玉璽家和張公社家相距不遠,張玉璽的堂兄弟曾與張公社的叔叔有矛盾,雙方也曾發生過沖突,這也為張玉璽這天與張公社的衝突埋下了伏筆。

張玉璽稱,兩人發生口角是因為張公社以為張玉璽“瞪”了他,又因張公社練過幾年武術,自己打不過他,捱了打,吃了虧。

張玉璽說,他回家後父親要去張公社家評理,又被一頓拳打腳踢,他要去找張公社拼命,被母親和妹妹攔下。張公社的母親也來勸架,張公社的父親張超明和其他親戚則趕到現場和張玉璽家人吵了起來。

正在這時,原本要去鋸樹的張玉璽堂兄張勝利經過,聽到吵架聲也趕過來幫著自家親戚。因以往過節兒,張勝利的加入讓這場爭吵“升級”。

張超明這邊的人揚言要“弄死勝利”,張公社拿起鐵叉,其他家人各手持木棍對張勝利追打。追到路口時,遇到了張勝利的堂兄弟張超根和張葉,於是演變成兩個家族間的毆鬥。

混戰中,張公社拿著鐵叉扎傷了張玉璽的大腿,張玉璽與張公社爭奪鐵叉時,張葉過來幫忙打了張公社一棒,張公社鬆開了手中的鐵叉。

正在這時,張玉璽聽見有人喊:別打了!

據張玉璽回憶,在鬥毆開始之後,他就被打傷了,並沒有見到死者。“對方的家人攆(追趕)勝利、張葉,不知道到了什麼地方,我都不知道誰死了。”

反轉

“嫌疑人”被取保候審

張玉璽說,當天下午自己被傳喚到夏邑縣李集鎮派出所。他當時並不知道後來發生了什麼,據他回憶,有警察曾稱張超明“只是一點小傷”。

後來張玉璽被逮捕,夏邑縣檢察院起訴科的人稱“人已經死了”,張玉璽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隨後翻供。

1997年5月19日,夏邑縣法院以張玉璽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審理認為,張玉璽手持鐵叉猛擊張公社父親張超明的額頂部,致使張超明當即倒地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而張玉璽當庭稱,“並沒有用鐵叉打張超明。”

其辯護人認為,檢察機關指控張玉璽用鐵叉打傷張超明前額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法院認為犯罪事實的認定有證人證言、法醫鑑定、現場拍照、勘驗筆錄等為證,故未採納辯護人的意見。

隨後,張玉璽上訴。1997年10月28日商丘中院作出裁定,認為張玉璽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就在張玉璽案發回重審的前兩週,逃亡在外的堂兄弟張勝利和張葉在浙江海寧被抓。

2001年7月19日,夏邑縣法院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張勝利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葉有期徒刑3年。

在張勝利、張葉的判決書中顯示,張勝利稱,他用棍朝張超明頭上打,張玉璽朝張超明頭上砸了一鐵叉,張超明倒地後,他和張葉、張玉璽又繼續打張超明。但是在張葉及其他現場證人的供述中,均未提到張玉璽和張葉參與毆打了張超明。

法院對張勝利、張葉宣判後,2001年9月11日,張玉璽被取保候審釋放。18年來,張玉璽一直以“嫌疑人”的身份生活,他先後請了幾位律師。

張玉璽如今的辯護律師徐昕教授認為,張玉璽案是共和國司法史上時間最長的“疑案從掛”案。而其辯護律師鄭曉靜、徐昕表示,會在29日的庭審中對張玉璽作無罪辯護,並主張夏邑縣法院立即糾錯,積極啟動國家賠償。

對話

揹著“重大嫌疑人”

身份不敢回家

北京青年報(以下簡稱“北青”):拿到法院傳票的那一刻心情如何?

張玉璽:那天我是從鄭州過去的,這幾年一直跟兒子住在鄭州,兒子在鄭州上班,我也在鄭州打工。拿到傳票的時候心情很激動,畢竟等了那麼久。

北青:對於29日的庭審有什麼想法?

張玉璽:我沒有打死人,應該判我無罪。我覺得法院會給我一個公正的答覆。

北青:案件一直沒有宣判,這18年來你的生活如何?

張玉璽:我一直是“重大嫌疑人”,家裡的地沒了,張公社家後來去我家鬧,我家裡人都沒辦法回家。我母親和妻子只能帶著兩個孩子在外漂著。後來我被取保候審以後,也只能去外地打工。

北青:事發時到底發生了什麼?

張玉璽:我當時不在現場,我的腿被張公社扎傷了,正跟他搶鐵叉的時候,聽說“打死人”了。後來在看守所,也見不到家裡人。

北青:兇手也就是你的堂兄張勝利歸案,對此你怎麼看?

張玉璽:打完架以後,他就逃到外地打工去了。後來我出來了,他進去了,我們也沒見過面。我們兩家也就再沒有聯繫了。心裡面過不去這事。

北青:你出來以後跟張公社家還有過交流嗎?

張玉璽:沒有,我都是躲著他們走,不想惹麻煩了。冤冤相報何時了嘛!

北青:這件事都對你家生活產生了哪些影響?

張玉璽:出事以前,我家種田、種菜、養豬、養羊,在村裡算是中上等的。出事以後我家的房子也都塌了,全家都在村裡住不下去,只能外出打工,連住的地方都沒有。我進看守所的時候,孩子還很小,除了大女兒,兩個兒子都不認識我。好在後來兩個孩子都爭氣,還考上了大學。

北青:未來生活有什麼打算?

張玉璽:先看看29日的宣判結果。如果判我無罪,會申請國家賠償。然後我還是想回到村裡種地,把新房蓋起來,繼續當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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