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真凶”,寫297封信申訴,老檢察官為“上海兩梅案殺人凶手”奔波13年,最高檢已受理

11月21日是上海人梅吉祥殺妻(未遂)被抓整整24年的日子。24年來,梅吉祥拒絕減刑,寫了1900多封信申訴,他堅信公正的司法一定會還他清白。與此同時,上海一位67歲的退休檢察官也在為梅吉祥的案子奔走:13年來,他不僅實名舉報案件“真兇”,更是給各級司法機關、有關職能部門以及領導寫了297封、幾十萬字的反映信,他同樣相信,隨著最高檢的介入,該案真相很快將會水落石出……

案發:大雨天家中發生血案

實名舉報“真兇”,寫297封信申訴,老檢察官為“上海兩梅案殺人兇手”奔波13年,最高檢已受理

劉炳華收集的案件材料

梅吉祥、梅吉揚是上海市南市區(現已併入黃浦區)一對雙胞胎兄弟,1958年5月生。近日,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梅吉揚介紹,他和哥哥上有三個姐姐,下有一個弟弟(案發前即在國外留學),是典型的傳統大家庭。案發前,他和哥哥有著各自的幸福家庭。哥哥在上海市新華燈具廠上班,嫂子顧敏黎在另一家公司任財務主管。“案發時,我也在新華燈具廠工作,任勞資科科長,案發不久被調到另一家國有企業任中幹。”梅吉揚稱,案發前,哥哥是預備黨員,他是正式黨員,兄弟倆都有一個可愛的女兒,生活順風順水。誰也沒想到,一場不期而遇的血案很快改變了兄弟倆的命運。

1995年7月6日,上海下起了一場滂沱大雨。梅吉祥一家人起床後,梅吉祥和妻子顧敏黎覺得當天雨太大,不準備送9歲女兒去單位附近的暑託班了,計劃將女兒留在家中。可女兒不同意,說不送她去暑託班,她就不吃早飯,夫妻倆沒辦法,只得同意。飯後,梅吉祥用自行車帶著女兒去暑託班,之後去上班,顧敏黎則收拾行裝準備去外高橋的公司總部開會。

當天上午10時許,由於眼睛發炎,梅吉祥聽了本廠廠醫張某的醫囑,去了與本廠一牆之隔的滬南醫院看眼疾。醫生開了病假單後,梅吉祥離廠回家休息。到家後,梅吉祥發現家門虛掩著,妻子衣衫不整昏倒在血泊之中,頭部有明顯的刀傷。梅吉祥連忙打120,同時給弟弟梅吉揚打了電話,告訴他嫂子出事了,讓他到醫院幫忙。

將妻子送到醫院搶救後,梅吉祥打電話報警。當日下午一時許,南市區公安分局刑偵人員到達案發現場進行現場勘查,提取到了指紋、血跡、毛髮、鞋印等重要物證,但案件一直沒有大的進展。案發後的四個月時間,梅吉祥、梅吉揚一直在醫院照看顧敏黎。顧敏黎甦醒後,家人曾問她,兇手是誰,認識嗎,顧敏黎一直稱“不知道、忘記了、想不起”。

1995年9月的一天,顧敏黎表達了回家居住的想法。梅吉祥的二姐說,兇手還沒抓住,回家住不安全。顧敏黎說,“他”不會再害她了,她的父母已和“他”講好了。梅吉祥獲悉此事後,於1995年9月11日到南市公安分局反映並做了筆錄(卷宗中有此份筆錄),第二天辦案人員又去了梅吉祥的二姐梅芝芳的單位找作了調查。當年10月初,在顧敏黎及孃家人的堅持下,顧敏黎回到了家裡,一家三口再次團聚。

反轉:四個月後妻子稱丈夫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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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電視臺法制節目中的梅吉祥

梅吉揚告訴華商報記者,誰也沒想到,案件會在四個月後發生反轉。1995年11月中旬,顧敏黎的母親陳玲仙(已逝)向警方反映,女兒想起來兇手是誰了。幾天後,警方趕到梅吉祥家裡調查,顧敏黎稱,砍傷自己的人就是丈夫梅吉祥。

1995年11月21日,梅吉祥被警方帶走調查。經過公安人員幾天幾夜的審訊,梅吉祥招供妻子是他傷的,並稱弟弟梅吉揚是幫手(自始至終,顧敏黎只指控梅吉祥是兇手,並未指控梅吉揚)。1995年11月28日,梅吉揚被警方抓獲。梅吉揚稱,最初他一直堅持,案發當天,他在單位上班,有多人可以證明。但辦案民警不相信他,並給他看了哥哥的招供筆錄,被逼之下,他只得違心招供,案子是他和哥哥做的,並編造了一些根本不存在的謊言。案件審查起訴階段,梅吉祥、梅吉揚對之前的口供全部翻供,稱口供是因為刑訊逼供所致。

儘管案發現場的血跡、毛髮等與梅吉祥、梅吉揚並不匹配,但因為有受害人的指控和梅吉祥、梅吉揚最初的口供,1997年2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梅吉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梅吉揚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梅吉祥、梅吉揚當庭喊冤並提請上訴。1997年11月1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宣判後,梅吉祥、梅吉揚再次喊冤並稱要繼續申訴。之後,梅吉祥、梅吉揚的父母多次到相關部門反映,稱兒子是冤枉的,請求法院重新審理。2004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對案子作出“不予再審”的書面答覆;2006年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案子複查後認為原審判決、裁定定罪準確,並向申訴人發出不予抗訴通知。

因在監獄表現良好,梅吉揚獲得了三次減刑機會。2005年1月21日,實際坐牢9年零二個月後,梅吉揚提前出獄。之後,他和父母一起,走上了漫長的申訴之路。梅吉祥服刑二年後和顧敏黎離婚,死緩改為無期徒刑。因堅稱自己無罪,不斷寫信申訴,拒絕減刑,梅吉祥至今刑期仍為無期徒刑。

疑問:案件兇手另有其人?

實名舉報“真兇”,寫297封信申訴,老檢察官為“上海兩梅案殺人兇手”奔波13年,最高檢已受理

梅吉祥申訴信

正所謂山窮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梅家人沒有想到,上海一位檢察官的介入,讓這起案子再起波瀾,也讓他們看到了新的希望。

生於1952年的劉炳華退休前是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11月20日,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劉炳華稱,他1968年參加工作,1973年入黨,1980年2月調到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工作,直到2012年4月退休。“我在檢察院工作了32年,先後任書記員、助檢員、檢察員,其中在刑事檢察部門工作了十餘年。”

劉炳華介紹,2006年2月,梅吉祥、梅吉揚的二姐通過他的一位農場同學找到了他,向他反映了“二梅案”。“我的同學說,‘兩梅’和他一起長大,他相信‘兩梅’是被冤枉的,希望我幫忙。”之後,他聯繫上了“兩梅”案的一名律師,從那裡得到了案件的相關材料。“400多份材料,我用了整整三個月時間才看完。”劉炳華說,他利用業餘時間,將這些材料全部在電腦中打成電子稿,共60餘萬字。研究完案件後,他發現疑點很多,決定介入此案。

為“兩梅”翻案,難度可想而知。劉炳華說,“兩梅案”一審的公訴檢察官就是他的同事,調查初期,不少同事善意提醒他,重新調查該案會涉及很多人,一定要慎重。還有同事說,如果他以檢察官的身份介入,可能面臨被雙開的風險。劉炳華最終決定以法律志願者的身份關注和介入此案。

此後,劉炳華和“兩梅”的父母及梅吉祥的女兒取得了聯繫,獲得了“兩梅”父母和女兒親筆簽名的《委託書》。梅吉祥的女兒告訴劉炳華,她媽媽曾親口對她說過“爸爸不是害她的兇手”。為了全面瞭解案情,劉炳華多次赴“兩梅”及顧敏黎所在的單位、小區調查。隨著調查的深入,劉炳華髮現了一個重要線索:案發當天,原本要參加公司聚會的顧敏黎和其部門經理舒某(比顧小兩歲)均未參加聚會。通過調查,劉炳華瞭解到,舒某和顧敏黎的母親陳玲仙很熟。之前,舒某曾介紹陳玲仙到他所在公司做財務工作。顧敏黎下崗後,舒某又將顧敏黎介紹到該單位替換掉其母陳玲仙。在該公司期間,顧敏黎、舒某在同一個辦公室,因為工作關係,顧敏黎經常乘坐舒某的汽車外出辦公,這一點,顧敏黎的女兒梅某亦有印證。

“案發當天上午,舒某的好友葉某陪舒某去醫院看頭部的傷口,當天傍晚,舒某的同事陳某(與舒某住同一幢樓)專門叫來一輛救護車,陪舒某去住地附近的一家醫院治療頭部的傷口。案發當天晚上,舒某就將顧敏黎受傷的消息彙報給了公司老闆。”劉炳華說,不僅如此,他調查發現,“兩梅案”發生幾天後,民警曾到顧敏黎的公司採集指紋,舒某由於受傷請假,是該公司唯一沒有采集指紋的人。此外,案發後幾天,舒某還在公司報銷了800餘元的醫藥費。聯想到案發當天,顧敏黎的裙子被扔在走廊外面,扎裙子的皮帶被扯斷,內褲被褪下一半,以及顧敏黎對梅吉祥的姐姐說過的“她曾拿晾衣服的丫叉頭與兇手搏鬥,對方也受了傷”,劉炳華斷定,舒某有重大嫌疑。之後,劉炳華多次找顧敏黎、陳玲仙及舒某求證,但一直未找到人。“案發後,陳玲仙及女兒顧梅黎搬家不知去向,2006年的一天,我和梅吉祥的女兒好不容易找到顧敏黎家,外婆陳玲仙和小姨顧惠黎要求梅吉祥的女兒梅某在一張寫有‘承認爸爸殺媽媽’的紙上簽字,遭到梅某拒絕。此後,陳玲仙報警驅趕我們。”不久後,顧敏黎、陳玲仙一家再次搬家。至今13年來,包括梅吉祥的女兒在內,沒有人見過顧敏黎一家,也沒人知道她們搬到了哪裡。但劉炳華通過顧敏黎的原單位獲悉,顧敏黎已退休,目前正常領養老金。

進展:申訴信已轉交最高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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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炳華為”兩梅案“奔走13年

2012年4月,劉炳華從檢察院退休,但他一直沒有放棄調查“兩梅案”。退休之前二週,劉炳華妻子以談生意為由,與劉炳華及兒子帶著梅吉祥的女兒梅某一起約舒某出來取證(劉炳華兒子負責錄音)。當他們說明來意後,舒某破口大罵,報警稱自己被騷擾。劉炳華勸他留下指紋,並奉勸其自首,走光明之路,舒某斷然拒絕。此後幾年,劉炳華又多次給舒某打電話,勸其自首,同樣遭到拒絕。

取證不成,劉炳華決定實名舉報。2012年,劉炳華向多個職能部門實名舉報兇手舒某,並提供了十六條主要依據,請求公安機關對舒某的指紋、血型、毛髮等,與當年公安人員在案發現場提取的同類物進行比對。“只要公安一比對,此案即可真相大白!”劉炳華說,遺憾的是,公安機關並未採納他的意見,“真兇”依然逍遙法外。

劉炳華說,從2006年介入該案開始,他先後給上海市各級司法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巡視組等寫信反映,呼籲重視此案,重新調查,“至今已寫了297封信,約27萬字”。13年來,劉炳華為此案花費了大量人力、財力、物力,打字200餘萬字,相關資料共印了2000餘冊(本),已寄給相關職能部門約1500冊。

“梅吉祥入獄時不滿38週歲,今年已經61週歲了。”劉炳華說,當年為“雙梅案”無罪辯護的四名律師,3人已經去世,1人已90高齡。據他了解,案件當事人顧敏黎、舒某雖然在世,但身體都不是很好。“時間等不起啊,期待‘兩梅案’儘快糾錯!”劉炳華對此憂心忡忡。

讓劉炳華欣喜的是,今年11月2日,他收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寄給他的書面通知,告知他反映的“兩梅案”糾錯之事,己正式交給最高檢第二檢察廳(主要負責重大刑事案件的抗訴等)辦理。“謝謝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兩梅案’的高度重視,相信案件真相不日即可水落石出”。劉炳華堅信,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一定不會缺席。

對話梅吉揚

我和哥哥救過嫂子的命,不知道她為什麼要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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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梅案"材料

華商報:出獄後你都做些什麼?

梅吉揚:最初幾年找些零活做做,近二年退休在家悉心照顧八十多歲的父母,什麼也做不了,能做的就是每月的探監日和侄女一起去監獄看望哥哥,另外就是繼續找相關部門申訴。

華商報:案件對你帶來了哪些影響?

梅吉揚:這個案子對我是毀滅性的打擊。被抓前,我剛剛被調到新單位任中幹,公司派我到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經濟庭掛職鍛鍊,如果不出意外,掛職結束後,單位所有的經濟案件將由我負責,可以說前途一片大好。進監獄後,我被“雙開”,不僅丟掉了工作,妻子也帶著女兒離我而去。出獄後,我和父母生活在租住的房子,至今不知道妻子和女兒在哪裡,過得怎麼樣。可以說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華商報:這一切都是你哥哥攀供(被告人在招供時憑空牽扯與案件無關的他人的行為)造成的,你恨他嗎?

梅吉揚:我不恨哥哥,在當時的情況下,他也是迫不得已。

華商報:你恨嫂子嗎?出獄後找過她嗎?

梅吉揚:談不上恨,因為她自始至終沒有指控我是兇手,但我不理解,她為什麼要誣陷哥哥。哥哥對她一直很好。除了案發後哥哥一直悉心照顧她外,1988年她出車禍時,也是哥哥和我及時將她送往醫院搶救,悉心照顧,她才轉危為安的。出獄後,我沒有找過她,因為我聽侄女說過,她去找媽媽時,媽媽一家人曾報警說他們騷擾,我不想再招惹不必要的麻煩。

華商報:你最近一次是什麼時候見過哥哥,他身體怎麼樣?未來你們有什麼打算?

梅吉揚:11月11日,我曾去監獄看過哥哥,他患有高血壓,要吃藥,但精神狀態還算不錯。他堅持自己無罪,每個月都會寫信向相關部門申訴。獲悉劉(炳華)檢察官的反映信得到最高檢重視時,他很高興,希望最高檢早日介入調查,早日還他清白,這是哥哥的心願,也是我的心願。

對話劉炳華

司法工作者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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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炳華的志願者服務證

華商報:您為什麼一直堅持“兩梅案”是冤案?

劉炳華:堅持“兩梅案”是冤案的不僅有我,還有“兩梅”的四位辯護律師:鄭傳本、陳春孚、盛詩柔、王湘堡,以及現已92歲高齡的離休老幹部王文正(上海市司法局原副局長,上海市律師協會原會長)。尤其是王文正老人,他為了“兩梅案”的糾錯奔走了23年!在我看來,“兩梅案”完全是“三無”產品——一是“兩梅”沒有作案時間,案發時,很多同事證明他們在單位上班;二是“兩梅”沒有作案動機,沒有殺人預謀,梅家人及街坊鄰居證實,梅吉祥和顧敏黎婚後感情一直很好;三是沒有任何物證能夠證明案件是“兩梅”做的,法院定罪的依據是顧敏黎的指控和“兩梅”最初的口供,現場採集的血跡、指紋、毛髮等皆與“兩梅”不符。我堅信:“兩梅系無辜,此案有真兇!”

華商報:您認為“兩梅案”破案的突破口在哪裡?

劉炳華:類似案件糾錯,其中有不少是真兇出現,或是“亡者”歸來。“兩梅案”確實有真兇,絕不能讓真兇長期逍遙法外,“兩梅”純屬無辜者,絕不能讓他倆蒙受冤屈,

此案只有真相大白,才能圓滿結案,同時也便於讓後人更好地總結和吸取此案中極其深刻的教訓。這也是我實名舉報舒某是真兇,請求公安機關比對其血樣、指紋等的原因。只要公安機關找到舒某,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華商報:13年來,為了讓案件早日水落石出,您堅持尋找當事人,堅持寫信反映情況,是什麼信念讓您一直堅持做這件事?

劉炳華:我國的法律,不僅要懲治犯罪者,同時也要保護無辜者。我介入這個案子,完全是出於良知,作為一名司法工作者,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含糊。實事求是和“有錯必糾”是我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繼續堅持和發揚,這也是貫徹落實中央領導人“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具體體現。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華商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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