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防疫最新公告!今天起所有人都必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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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從26國乘機回國的中國籍旅客需提前填報防疫健康信息

4月7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聯合發佈《關於中國籍旅客乘坐航班回國前填報防疫健康信息的公告》。根據《公告》,自4月8日起,從意大利、美國、西班牙等26個國家已購買回國機票的中國籍旅客需要提前填報防疫健康信息。旅客未按要求填報的,將無法登機;填報虛假信息,將導致行程受阻,並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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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如下:

中國民用航空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關於中國籍旅客乘坐航班回國前填報防疫健康信息的公告

為減少疫情跨境傳播,從附件所列國家已購買回國機票的中國籍旅客需要提前填報防疫健康信息。具體要求如下:

一、自2020年4月8日起,已購票旅客在登機前需要提前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微信小程序,逐日填報個人資料、健康狀況、近期出行情況等信息。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填報。

二、2020年4月8日至4月22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乘坐航班的中國籍旅客,應於4月8日起連續逐日填報。過渡期後乘坐航班的,應於登機前第14天起連續逐日填報。

三、未按上述要求填報的,將無法登機。旅客填報虛假信息,將導致行程受阻,並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2020年4月7日

附件:

意大利、美國、西班牙、德國、伊朗、法國、韓國、瑞士、英國、荷蘭、奧地利、比利時、挪威、葡萄牙、瑞典、澳大利亞、巴西、土耳其、馬來西亞、丹麥、加拿大、以色列、捷克、愛爾蘭、菲律賓、泰國

嚴格執行國際運價政策,嚴格落實明碼標價等有關規定

4月7日,民航局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期間國際航空運輸價格管理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範疫情期間國際航空運輸市場秩序,確保國際航空運輸價格(以下簡稱國際運價)平穩有序,切實維護旅客和貨主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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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航空公司要牢固樹立“真情服務”理念,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進一步擴大直銷渠道,嚴格執行國際運價政策,嚴格落實明碼標價等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全面地公佈國際運價水平及適用條件等,同時要加強對銷售渠道的管理,督促 OTA 平臺、銷售代理企業嚴格執行相關政策,對違規操作的 OTA 平臺、銷售代理企業要從嚴處理。各 OTA 平臺和銷售代理企業要嚴格執行國際運價政策,不得篡改航空公司按規定公佈的國際運價水平及適用條件,OTA平臺要督促平臺上的銷售代理企業嚴格執行相關政策,對違規操作的銷售代理企業要從嚴處理。

通知強調,民航各地區管理局要加強對國際運價的監督檢查,並將價格違法違規行為依據《民航行業信用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要加強對訂座系統的管理,對異常訂座賬號、訂座指令等要及時干預處理;中國航空運輸協會要加強對會員銷售代理企業的管理,強化行業自律,從嚴處理違規操作的銷售代理企業。

民航局提醒廣大旅客、貨主,要選擇正規渠道購買機票或託運貨物,並保留好有關憑證,避免上當受騙。旅客、貨主如發現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可按照規定及時向國家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石家莊入境瞞報健康信息將被列入“黑名單”

從石家莊海關獲悉,出入境人員如存在未向海關進行健康申報、不如實申報、不配合開展衛生檢疫工作等情形的,海關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外,還將被處罰人員列入海關失信旅客“黑名單”,在進出境環節對其行李進行100%開箱人工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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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自海關總署等五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 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以來,石家莊海關不斷加強國境口岸衛生檢疫行政執法,加大對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法律的威懾力和執行力。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五部門意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擴散態勢,通過口岸向境內蔓延擴散的風險不斷加劇,河北省各口岸面臨嚴峻的防控形勢。石家莊海關再次提醒: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是出入境人員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出入境人員如有隱瞞或者虛假填報健康申明卡等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的違法行為,海關不僅給予行政處罰,符合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刑事立案標準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此外,海關還將採取下列懲戒措施,讓違法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一是將被處罰人員列入海關失信旅客“黑名單”,在進出境環節對其行李進行100%開箱人工徹查,有同行人員的,對同行人員的行李一併予以嚴查。

►二是對被處罰人員的進出境郵件、快件進行100%開箱人工徹查。

►三是被處罰人員屬於海關實施信用管理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關務負責人等管理人員的,被處罰人員的違法行為將作為海關認定企業信用狀況的參考依據。

►四是被處罰交通工具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屬於海關實施信用管理企業的,被處罰交通工具的違法行為將作為海關認定企業信用狀況的參考依據。

►五是被處罰人員屬於公務員、法律法規授權管理公共事務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等,將通報其所在單位或相關主管部門依法依紀處理。

►六是被處罰人員屬於海關監管企業的工作人員,如進出境檢疫處理單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機構等,對這些單位將採取提高抽查比例、加嚴檢疫監督等更為嚴格的管理措施。

►七是海關將加大對被處罰人員違法情事的曝光力度,除在海關總署官方網站和地方信用網站公開被處罰人員相關信息外,還將通過各種媒體將案件信息公之於眾,使違法者無處遁形。

►八是各地海關將會依託地方聯防聯控機制,將被處罰人員的違法信息歸集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由地方相關部門依法採取聯合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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