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未來5年,將大力發展十大新興製造業服務!抓住機遇~


曝光!未來5年,將大力發展十大新興製造業服務!抓住機遇~


日前,促進服務型製造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對外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明確提出推動十項製造業新服務發展,以及對服務型製造業的支持政策,這些萌生的新服務,或許企業接來來發展的重要方向!馬上和京津冀投資網一起來看看吧:


服務型製造業發展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服務型製造是製造與服務融合發展的新型製造模式和產業形態,是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能夠有效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有利於推動製造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到2022年,新遴選培育200家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100家示範平臺(應用服務提供商)、100個示範項目、20個示範城市,

服務型製造理念得到普遍認可,服務型製造主要模式深入發展,製造業企業服務投入和服務產出顯著提升,示範企業服務收入佔銷售收入的比重達到30%以上。


到2025年,繼續遴選培育一批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平臺、項目和城市,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的應用服務提供商,服務型製造發展生態體系趨於完善,服務提升製造業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作用顯著增強,形成一批服務型製造跨國領先企業和產業集群。


(一)工業設計服務

實施製造業設計能力提升專項行動,加強工業設計基礎研究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建立開放共享的數據資源庫,夯實工業設計發展基礎。加強新理念、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應用,支持面向製造業設計需求,搭建網絡化的設計協同平臺,開展眾創、眾包、眾設等模式的應用推廣,提升工業設計服務水平。推進設計成果轉化應用,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完善工業設計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構建設計發展良好生態。


(二)定製化服務。

綜合利用5G、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建立數字化設計與虛擬仿真系統,發展個性化設計、用戶參與設計、交互設計,推動零件標準化、部件模塊化和產品個性化重組,推進生產製造系統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增強定製設計和柔性製造能力,發展大批量個性化定製服務。


(三)供應鏈管理。

支持製造業企業合理安排工廠佈局,優化生產管理流程,建設智能化物流裝備和倉儲設施,促進供應鏈各環節數據和資源共享。支持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面向行業上下游企業開展集中採購、供應商管理庫存(VMI)、精益供應鏈等模式和服務,建設供應鏈協同平臺,推動供應鏈標準化、智能化、協同化、綠色化發展。鼓勵發展供應鏈服務企業,提供專業化、一體化生產性服務。


(四)共享製造。積極推進共享製造平臺建設,把生產製造各環節各領域分散、閒置的資源集聚起來,彈性匹配、動態共享給需求方。鼓勵企業圍繞產業集群的共性製造需求,集中配置通用性強、購置成本高的生產設備,建設能提供分時、計件、按價值計價等靈活服務的共享製造工廠。創新資源共享機制,健全標準和信用體系,完善共享製造發展生態。


(五)檢驗檢測認證服務。鼓勵發展面向製造業全過程的專業化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提供商,加強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的資質管理和能力建設,提升檢驗檢測認證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開放檢驗檢測資源,參與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鼓勵有條件的認證機構創新認證服務模式,為製造企業提供全過程的質量提升服務。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加強相關儀器設備和共性技術研發,發展工業相機、激光、大數據等新檢測模式,提高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水平。


(六)全生命週期管理。鼓勵製造業企業以客戶為中心,完善專業化服務體系,開展從研發設計、生產製造、安裝調試、交付使用到檢驗檢測、故障診斷、維護檢修、回收利用等全鏈條服務。圍繞提升生產製造水平,拓展售後支持、在線監測、數據融合分析處理和產品升級服務。建設貫穿產品全生命週期的數字化平臺,提高產品生產數據分析能力,提升全生命週期服務水平。


(七)總集成總承包。鼓勵製造業企業提高資源整合能力,提供一體化的系統解決方案,開展總集成總承包服務。支持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發展建設-移交(BT)、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BOO)、交鑰匙工程(EPC)等多種形式的工程總承包服務,探索開展戰略和管理諮詢服務。支持製造業企業依託核心裝備、整合優質產業資源,建設“硬件+軟件+平臺+服務”的集成系統,為客戶提供端到端的一攬子解決方案。


(八)節能環保服務。鼓勵製造業企業加大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研發力度,逐步開展產品回收及再製造、再利用服務,節約資源,減少汙染。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實施從節能診斷、方案設計到節能系統建設、運行等項目。繼續發展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鼓勵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引導製造業企業與專業環保治理公司合作,開展合同排汙管理等新型環保服務。

(九)生產性金融服務。

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生產製造提供融資租賃、賣(買)方信貸、保險保障等配套金融服務。支持領軍企業整合產業鏈與信息鏈,發揮業務合作對風險防控的積極作用,規範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提高上下游中小企業融資能力。支持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利用債券融資、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多種形式,強化併購重組等資本運營,推動企業轉型升級。支持開展基於新一代信息技術的融資、融物等金融服務新模式。


(十)其他創新模式。

鼓勵和支持製造業企業加強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探索和實踐智能服務新模式,大力發展製造業服務外包,持續推動服務型製造創新發展,促進製造業與服務業融合。


政策支持:


進一步破除製造業企業進入服務業領域的隱性壁壘,持續放寬市場準入,支持裝備企業取得工程和設備總承包資質,支持汽車企業開展車載信息服務。鼓勵製造業企業在符合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工業用地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土地用途和權利類型可暫不變更。消除製造業與服務業在適用優惠政策和能源資源使用上的差別化待遇,製造業企業的服務業務用電、用水、用氣等採取與一般工業同價的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服務型製造企業按照規定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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