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淘氣不要管,吃了苦頭就記住了"你家孩子被這句話坑過嗎?

相信很多媽媽在教育孩子的時候,都聽過這樣一個理論:

小孩子的好奇心強,喜歡東摸摸西看看,大人不要什麼都攔著,即使有點危險,讓孩子受點苦也是好的,只有自己經歷過才會記住,下次就不會這樣做了

很多家長將這句話奉為聖經,在照顧孩子的時候採用"大撒手"的方式,自詡為讓孩子發揮天性,自由探索,卻不知已經將孩子置於危險之中。

1、

在一些育兒專家的眼中,那些動不動就大驚小怪,怕孩子被磕著碰著的家長是很難教育出個性獨立,有好奇心愛探索的孩子的。

他們鼓勵家長放開手讓孩子自己發揮,因為孩子調皮搗蛋是天性,你管得越嚴格,反而越容易引起逆反心理,你越不讓孩子做什麼事情,孩子越覺得那是一件神奇的事情,就必須要去做。

"你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時看著他們呀,還不如干脆放手讓孩子去嘗試,受點苦頭,記住教訓,下次就不敢了。"

只有畏首畏尾的家長才會怕這怕那,千方百計阻止孩子做冒險的事情;而"聰明"的家長會懂得放手讓孩子去嘗試,當孩子吃過一次苦頭,就會牢牢記住教訓,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因為孩子遠遠比我們想象中的要聰明很多。

事實真的如我們所想的那樣嗎?孩子的記性有那麼好?

2、

網上經常被拿來舉例來佐證這些專家言論的,是著名的"飲水機開關實驗。"

有媽媽提出來,說女兒一歲多的時候,對什麼都感到好奇,特別是飲水機的開關。

家裡老人帶的時候就非常擔心,一刻不眨眼地盯著,不讓孩子去碰。

但是這位媽媽就覺得大人總有會走開的時候,這時候孩子趁大人不注意還是可以摸到開關的。

於是她不再讓老人看著,而且認為飲水機的開關不是很危險,與其一直提心吊膽地看著,不如讓她燙到來得有用。

在這位媽媽的默許下,孩子成功地摸到了"嚮往已久"的飲水機開關,當然也"如願地"被燙到了。

孩子媽媽說,自這一次後,孩子就意識到打開飲水機摸開水是一個危險的動作,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去觸摸。

這個觀點一經提出,立刻受到眾多家長的追捧。

乍一看確實挺有道理。

孩子也不傻,他摸到開水被燙了就立刻會收回手指,手也不會受到太大的傷害,關鍵是記住了教訓,以後你讓他摸都不會摸了。

但細究一下,這個實驗的危險性和危險誘導性都是非常高的。

確實,孩子被燙後會自己把手縮回去,但是飲水機裡的開水,沒有100°也有80°吧,就是大人的手被燙一下,都要疼得齜牙咧嘴,起個大泡破個皮兒的,更何況是孩子細嫩的小手!

孩子被燙傷了,對疼痛的感受會遠遠大於引起疼痛的原因吧。

他們真的能馬上就記住這次教訓嗎?

而這個實驗的誘導性也是很危險的。

有多少家長是看了這個看似很有道理的實驗,而放任孩子去玩水,最後被燙得痛哭流涕的?

3、

我家的小孩,前段時間就出現過一次意外。

那天晚上回家,孩子跟我說要玩捉迷藏,讓我把眼睛閉起來。

然後就聽他說藏好了,讓我來找。

我一看,小傢伙躲到門後面的一個紙箱裡了。

紙箱大概八十公分高,裡面裝了一些雜物,他站在凳子上正好能鑽到裡面。

因為孩子只有九十公分左右,紙箱的高度對他來說還是有點高,也不穩定,站在凳子上出來進去都挺危險的,一不小心就會摔跤。

於是跟他說這樣很危險,會摔跤的。

但小孩子玩的正起勁,他才不聽你的呢。

依然我行我素。

我跟他玩了幾次,就去刷牙,結果一兩分鐘後就聽到孩子痛哭的聲音。跑過去一看,果然摔的很慘。

牙齒重重磕在嘴唇上著地,嘴唇裡面被磕出一個大洞,滿嘴的血。

再看外面嘴唇的下方,也有血在冒出,紙巾擦乾一看,一個大口子。

當時就下壞了,以為把肉都磕穿了呢。

一路上小傢伙還不老實,一邊哭一邊喊著:媽媽我留了好多血好多血。

我只好不停地安慰他沒事沒事。

到醫院後打了一針百白破,開了消毒的藥,要求每天定時消毒。

回家的路上心裡真的很後怕,這只是磕出了兩個大的傷口,萬一當時把牙齒磕掉了呢?如果他手裡正好拿著小刀、筷子之類的,後果不堪設想。

於是一路上跟他說以後再也不能這樣玩了,太危險了。

他也連聲說好。

結果第二天晚上,他突然又想玩捉迷藏,而藏身之地還是原來的地方。

真得是傷疤還沒好,就忘了當初有多疼了。

而我問他昨天是幹什麼摔傷了,還疼不疼,他都知道是因為在紙箱裡捉迷藏摔到的,再問他還玩不玩?答案是還要玩!

所以,對於危險認知能力還比較弱的小朋友來說,一兩次傷害,並不一定能讓他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或者說事情本身給他帶來的樂趣已經遠遠超過了傷害帶來的痛苦

4、

上面那位媽媽,還舉了插座的例子,說跟女兒介紹插頭的使用方法以及潛在的危險,告誡孩子手拿著金屬部分插進插座會被電死的,必須拿著塑料部分,這樣孩子不到兩歲就學會了插插座,這位媽媽從那天起經常叫她來幫忙插插座,也很安全地活到現在,從沒觸過電。

對於這位媽媽的說法和做法,我表示極力反對。

讓孩子認識到危險是對的,但是就這樣放手讓一個不到兩歲的孩子去接觸電器,還自認為很安全很聰明,真是一種極度不負責任的表現。

電器不比別的,手指被水燙了頂多留一個疤,但孩子一觸電就是生命的危險,拿孩子的生命開玩笑,做實驗,很難想象這位媽媽到底有多愛孩子,還是說,她只是為了支撐自己的觀點而置孩子的安危於不顧。

對孩子的人身安全有危險的動作,我寧願選擇強烈制止孩子,而不是讓孩子以身體受傷害為代價去嘗試

像電器類,小孩子的模仿能力強,看到父母用電線給手機充電,就要自己也去衝。這時候要麼轉移孩子的注意力,要麼就悄悄把電源插頭拔掉,留一個空插座給他玩;

像剪刀、筷子這些易發生危險的事物,我都是放在孩子夠不到的地方,因為孩子玩起來是不會考慮有沒有危險的,拿著筷子跑來跑去,打打鬧鬧都是極易出現危險的行為,我一般都是緊盯著孩子,他拿筷子吃完飯後就趕緊收走,不給他們接觸的機會。

當然,平時的危險意識教育同樣重要。

拿到剪刀、針之類的尖銳物品,我會輕輕在他手上扎一下,讓他感受到疼痛,告訴他不能隨便拿著玩,會傷到自己,很疼。

然而,我並不會因為跟他講過這些道理就輕易讓他們去嘗試,去親身體會這種傷害,因為在沒有真正受傷之前,誰都不知道這個危險到底有多大?你和孩子是否真的能夠承受這個危險帶來的傷害,畢竟有些傷害是致命的,也是不可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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