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災難原本完全可以避免


有些災難原本完全可以避免

有些災難看起來完全就是天災,然而從事後的許多細點上看,我們卻赫然發現,原來它也是有機會部分或者全部完全可以避免的。

比如,幾天前的京廣鐵路湖南郴州段火車脫軌事故。

事故當日上午11時40分許,T179次客運列車由濟南開往廣州,在湖南郴州永興縣境內發生脫軌,導致列車前部起火,9節車廂發生側翻,目前造成1人死亡、4人重傷、120餘人受傷……

初步判斷為泥石流滑坡引起列車側翻。

脫軌事故,看起來完全是一起不可避免的天災。

事故後,有一句話非常令人痛心,

那就是

“如果提前三分鐘通知我們,這輛車就可以停住。”

這是T179次列車出事時,

距離事故現場兩公里左右的馬田墟車站,該站當時值班車站信號員所說。他說,“車子是11:38從我們這裡通過的,調度所11:39左右讓我們喊停這輛車。” 當他立刻通知行駛中的列車司機時,為時已晚,一分鐘後,11時40分,火車脫軌。

“如果提前三分鐘通知我們,這輛車就可以停住。”他嘆道。

三分鐘!

就是這三分鐘,

對於逝者而已,這是多麼寶貴的三分鐘。

然而相對於這至關重要的三分鐘,令人大跌眼鏡的事實是。

其實當日當地鐵軌沿線的永華村某村民,事發前曾報警“以前的老高亭司車站有滑坡體,軌道被塌方埋了”。而且根據報警記錄,其第一次撥打報警電話的時間是當日11點29分,也就是說距離火車出事還有11分鐘。

前邊調度員說,如果提前三分鐘。

這裡村民報警,已經提前11分鐘。

11分鐘和3分鐘,

這麼一個短暫的時間差,

如果一切順暢,比如溝通順暢,處理得力,最理想的狀態是,奔馳而來的火車及時剎住車,危機消除。

但是沒有如果,就在一剎那間,事故發生,生命消逝。

事後看,這段特殊時期的時間差,實際上就是生與死的時速競賽,可是為何被被白白消耗掉了,多少總是令人疑惑不解?

我在想,

是警迅平臺需要先對警情做出甄別因而延誤麼?

還是地方派出所與鐵路系統之間,亦或者是鐵路系統內部溝通在那一瞬間突然掉了鏈子?

亦或者是個別接手人警惕性不夠,或者動作延緩或者傳遞警情不及時最終造成信息傳遞延誤?

關於這段生死時間差的消耗殆盡,究竟是純粹人為浪費,還是確實客觀條件限制因而無能為力?

據紅星新聞報道,事故發生地附近的鎮派出所工作人員稱,3月30日上午11點30分左右,接到警情“永華村車站出現泥土塌方”,並將警情記錄在冊。該工作人員稱,因為換班,不知道當時值班同事是否處理或上報。這句話,更讓人充滿疑問?

看起來,有一種好熟悉的氣味,

假如真的是人為錯誤,尤其令人心悸。但是我們必須吸取教訓,防範同樣人為的錯誤再次發生。

究竟是怎麼回事?

我們寧願相信大家都盡力了,而不願意看到竟然是換班延擱這樣的理由。

畢竟,一旦在某個事故發生前的生死時速前,十分鐘可以被浪費,那麼誰又能保證一個小時,或者一天,甚至一個月不會被被耽擱呢?

想一想,令人不寒而慄。

難道,這不就是古往今來,很多天災人禍似曾相識的軌跡麼?

但願這只是我的杞人憂天,

畢竟從各種統計數據看,我們是很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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