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員俸祿之低,讓人觸目驚心

明朝官員俸祿之低,讓人觸目驚心

我們都知道,明朝時期官員的俸祿在整個中國封建王朝裡面是最低的,那究竟有多低呢?我們就拿明朝一個縣令的俸祿來說,一個正七品縣令的俸祿月薪是8石左右的大米,什麼概念呢?就是一個人的月薪大約在800斤大米,以2元每斤的米折算就是1600元。問題是,這個月薪還不能實發到你手裡,其中一半都要折算成錢鈔與布匹,你以為是市場價?當然不,朝廷單方面出價折算,最後到你手裡的物價不超過1200元,這麼低的工資,如何養一家子,你的父母,妻兒靠你養活,並且你的隨從,你的幕僚,這些都是靠你發工資的。靠那不到1200元的工資,能搞定?當然不,所以就滋生了大量的貪汙官員以及各種官場陋習。

明朝官員俸祿之低,讓人觸目驚心

正所謂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我們來對比看一下宋朝一個正七品官員的俸祿。宋朝官員除了基本工資外,還包括住,吃,行,穿各種眼花繚亂的福利補貼,幸福的不行不行的,那麼一個縣令的工資到底有多少呢?基本工資是20兩白銀,各種福利補貼可以達到30兩以上,所以,一個縣令的最低收入一個月可以達到50兩白銀,什麼概念呢?在宋朝一兩白銀可以買到6石左右的大米,按我們2元每斤大米的價格來說,一兩白銀在1200左右,50兩月薪就是60000萬元,差距何其之大,6萬和1千2 整整50倍。這還是宋朝最低收入,如果在富縣,福利補貼一補可以超過100倍。除了這些,宋朝官員還有職田等各種福利,反正就是衣食無憂的小康生活。所以一比較,同是幹一樣的事情,差距怎麼這麼大呢!明朝官員除了工資低以外,比較宋朝官員比,還是一份高危工作。

明朝官員俸祿之低,讓人觸目驚心

為什麼是高危工作呢?在明朝,官員貪汙被抓可是要砍頭的,多麼危險的工作,反觀宋朝,宋太祖講究的是“與士大夫共治天下”、“刑不上大夫”,官員犯事了只不過換個遠點窮點的地方繼續上班。

明朝官員俸祿之低,讓人觸目驚心

如此低的低薪且高危的工作為什麼還是爭先恐後的去幹呢?這就不得說說明朝官場陋習,正所謂,“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朱元璋後明朝官場貪汙成風已然成為官場現象,朝廷不給,就向老百姓拿。造成民不聊生,可奇怪的是明朝政府卻遲遲不提給官員漲工資的事,如此對待員工,員工哪會好好幹活,除了撈錢也幹不了其他的人,正所謂“自古貪官明朝之最,千古未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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