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玩意?
難道是“古董”嗎?
的確
就是這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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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銃”
近日
定南縣公安局
查獲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
收繳獵槍2把,獵槍子彈、火藥等若干
張某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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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縣公安局在工作中獲悉
張某非法持有槍支
隨後
刑偵大隊組織警力對張某家進行了突擊搜查
並在二樓臥室發現兩把
以火藥為動力發射彈丸的單管獵槍獵槍
子彈、火藥等若干
到案後
張某對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一事供認不諱
目前
張某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進一步偵辦當中
這些土銃
大部分是歷時遺留下來的
但都屬於槍支彈藥範疇
贛州警方提醒廣大市民
槍支彈藥屬於管制類物品
嚴禁公民個人購買、使用、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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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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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條 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清明回到家中
快看看你家有沒有
如果發現請立即上交
凡私藏不交
被他人舉報或公安機關查獲的
將依法從嚴懲處
同時,如發現相關違法犯罪線索
請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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