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已经出具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我对条款有争议怎么办?

像海样4


回答去下:

1、  公司能够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说明这个公司还是比较正规的。一般情况下,公司与员工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都是有一定的固定格式,上面明确了工作的时间、解除的原因、以及赔偿的金额等各种具体细节。

2、  正常情况下解除合同协议书是人事部与员工充分沟通后,才会出具,当事人也清楚自己的权益。如果没有与员工沟通,公司直接出具,也可以理解为“公司对你太不满意了,想让你赶快走人”。这个时候,你有异议,可以直接提出来;会有两种结果:一是公司爽快的答应了(公司急着让你走),一种是根本不同意(这种情况公司觉得再让步,就无法接受了),而且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是后面的一种情况就比较麻烦了。你有异议,基本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3、还有一种情况是被公司开除了,只是碍于情面,说是解除了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即使有异议,也不会有太大的效果。

4、  至于你描述的问题,可以向人事部门提出你的异议,具体沟通看看沟通的结果,再做下一步措施。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又认为你的权益是正当的,可以到劳动部门去申诉或者仲裁;走这样的法律途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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