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的陽謀與陰謀:西漢那些諸侯王國最後都是怎麼消亡的?

四海之內,莫不為郡縣,四夷八蠻,鹹來貢職;與天無極,人民蕃息,天祿永得。——漢武帝時期所書泰山石刻

漢武帝的陽謀與陰謀:西漢那些諸侯王國最後都是怎麼消亡的?

西漢是繼秦朝統一之後的又一個大一統王朝,然而作為一個統一的國家,西漢初年不僅諸侯林立,各種諸侯王國的特殊地位竟然維持了近五十年,極大影響了中央集權,這是怎麼回事呢?那些諸侯國最後都是怎麼消亡的?

從“眾建諸侯少其力”到七國之亂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全面實行郡縣制。十四年後秦王朝二世而亡,短暫的國祚使漢高祖劉邦認為,單行郡縣制不足以穩固中央集權。同時迫於漢初形勢,只能立韓信、英布、彭越等異姓功臣為諸侯王,後雖以謀反等藉口把異姓諸侯國一一廢除,但郡國並行的制度並未改變。

漢武帝的陽謀與陰謀:西漢那些諸侯王國最後都是怎麼消亡的?

西漢初年諸侯王形勢

高祖後期,因海內新定,同姓寡少,其封九位同姓子弟為諸侯王,自此為困擾西漢五十餘年的的諸侯王問題埋下了種子。

至文帝時期,諸侯國的實力不斷壯大,隱隱出現威脅漢廷中央的勢頭。當時的諸侯國比如淮南國、常山國、梁國已經在人口和經濟上對中央構成了威脅。到了文帝三年,甚至還發生了濟北王劉興居叛亂事件。

漢武帝的陽謀與陰謀:西漢那些諸侯王國最後都是怎麼消亡的?

面對諸侯王尾大不掉局面,第一個正式提出解決問題的是梁懷王太傅賈誼,其認為:

若此諸王,雖名為臣,實皆有布衣昆弟之心,慮亡不帝制而天子自為者。

為此,他提出了“眾建諸侯少其力”的主張,要求將部分如代國、淮南國等諸侯國分化為若干小國,分王至其子孫,將諸侯國化大為小,以削弱諸侯國的力量,使其沒有力量叛亂,這可以稱為推恩令的1.0版本。

但迫於當時形勢漢文帝並沒有予以全部採納。這也就導致了唐代詩人李商隱寫了一篇著名的詩詞:

宣室求賢訪逐臣,賈生才調更無倫。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賈生》

漢景帝時期,為了徹底解決諸侯國問題,景帝採取晁錯的建議發佈了《削藩策》,暴力的解決方式引發吳楚七國之亂,歷經一年多時間,七國之亂最終在周亞夫指揮下得以平定,漢景帝乘平亂餘威,加緊了對諸侯王的控制:

景帝中五年,令諸侯王不得復治民,天子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謁者、郎、諸官長丞,皆損其員。

其中“天子置吏”是最重要的,把王國官吏任免權收歸中央,從此開始部分諸侯王開始唯收封國租稅而已的生活,伴隨著諸侯王政治地位與權勢的衰減,中央集權加強。

陽謀還是陰謀——推恩令

公元前127年,大臣主父偃上疏漢武帝:

古者諸侯不過百里,強弱之形易制…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餘雖骨肉,無尺地之封,則仁孝之道不宣。願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施,實分其國,不削而稍弱矣。

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推恩令,其實質和賈誼的“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差不多,形式上卻以諸侯出面推恩給子弟,比之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更溫柔容易接受。

對於推恩令,可能在歷史對其有很多誤讀,這裡有兩方面需要予以澄清:

一是請求推恩是諸侯王的自願行為。可能部分人會想當然認為以武帝之強勢,這種政策不執行肯定會被清算,但恰恰推恩令的頒行並不是漢武帝實行的強制性政策,諸侯王如無自願無需被迫分封支庶。

這項政策能夠推行其實是因為直擊了人性,溫水煮青蛙的政策滿足了各方的利益訴求。從當時的歷史背景來看,當時部分諸侯王的庶出子女經常懷有“覬覦侯位之心”,迫切希望獲封列侯,而且諸侯王作為人之常情來說也不希望支庶子弟淪為庶民。從後世角度來看,是藉助王國支庶子弟的覬覦之心,將矛盾成功轉向王國內部,行分裂之舉。但是從當時來看,諸侯王得到仁讓之美名;對朝廷來說,收削弱王國之實效。

二是推恩令的實際關鍵並不是將封國變小,而是在於諸侯王國除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允許支庶子弟在王國封地內建立侯國,但侯國必須屬於漢郡,這樣郡國的地盤大大縮水,強幹弱枝的局面徹底被打破。

推恩令推行的最終結果,可以從後世的兩個劉姓宗室地位中可見一斑,由於不斷地化大為小,依次降等,經歷了幾代傳承後,東漢光武帝劉秀的父親劉欽在西漢末年僅僅是一個縣令。公元3年,劉欽去世後,年僅9歲的劉秀兄妹就成了平民。到了東漢末年,劉備這個中山靖王的後裔居然淪落到要賣草鞋為生。

“酎金” 與“酎金案”

在不斷弱化諸侯國的過程中,漢武帝還藉口 “酎金案”大力打壓諸侯王勢力。

漢武帝的陽謀與陰謀:西漢那些諸侯王國最後都是怎麼消亡的?

海昏侯墓中出土的酎金

所謂“酎金” 是起源於古代的宗廟祭祀的習俗。按照宗廟祭祀制度的規定,只有天子才享有祭天特權,諸侯王、列侯無權獨祭,但又必須尊祖敬宗。所以當皇帝祭祀先祖時,諸侯王與列侯必須親自或者派人前往京師“助祭” 。由於天子賞賜飲酎時,參加助祭的人都要飲酎(一種美酒),這批因飲酎而奉獻的黃金也因此而得名為“酎金” 。

在漢文帝時,漢廷頒佈了《酎金律》, 以法律形式將以酎金助祭的儀式固定下來,根據當時的法律:

諸侯王以戶口酎黃金與漢廟,皇帝臨受獻金,金少不如斤兩,色惡,王削縣,侯免爵。

這就被漢武帝大家發揮,如果武帝對某個王侯不滿,只需要稍微示意少府在檢測其所獻黃金上做出“色惡”判斷,這樣即可名正言順地除去武帝所認為的“障礙”,加大了武帝權力的任意性和專斷性,進而達到削侯免爵的目的。

在元鼎五年即公元前 112 年,武帝就以 “列侯獻黃金酎祭宗廟不如法” 為藉口, 一下子剝奪了 106 個侯爵,史稱“酎金案”。

結論

在經過七國之亂、推恩令、酎金案這三重打擊下,西漢前期諸侯王強大難制問題,終於到此時可以徹底解決,西漢王朝也一改諸侯王“不聽天子詔”與中央政府相抗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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