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免職,後處理”湖南對收紅包的黨員幹部這樣做

“先免職,後處理”湖南對收紅包的黨員幹部這樣做

“先免職,後處理”湖南對收紅包的黨員幹部這樣做

湖南出重拳、下猛藥,根絕紅包禮金陋習積弊。

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發了《關於撤銷廉政賬戶嚴禁違規收送紅包禮金的通知》,決定於2019年8月6日起,省統一撤銷各級廉政賬戶,對以下兩種情況(通知的第二條第三條。)收受紅包禮金的黨員和公職人員,一律“先免職,後處理”:

二、在行政審批、工程項目管理、資金分配撥付、選人用人、執紀執法、學習培訓、考察考核、監督檢查、公共服務等公務活動中,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收受紅包禮金的,一律先免職後處理。

三、在節假日、生日、住院、婚喪喜慶事宜等非公務活動中,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收受紅包禮金的,一律先免職後處理。

關於紅包禮金,通知的第一條作了說明:

一、本通知中所稱的紅包禮金是指管理服務對象、下屬單位和個人,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所送的禮金、消費卡、電子紅包和有價證券、股權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收送其他明顯超出禮尚往來的財物、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等按照本通知精神處理。

送紅包禮金的人是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的,按第五條規定處理:

五、對贈送紅包禮金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一併調查處理。其中用公款贈送的,對相關責任人從重或加重處理。

通知第六條規定,

六、對收送紅包禮金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第八十九條等相關規定處理。對索要紅包禮金的從重或加重處理;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中共湖南省委機關報《湖南日報》發表評論指出:

設立廉政賬戶的初衷,主要是為收受紅包禮金的黨員幹部提供一個糾正過失的通道,在促進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這幾年的實際運行中,也顯露出一些弊端。有的平時就有心地“收多交少”,有的聽到風聲後,急急忙忙交一部分錢,廉政賬戶成了某些人對抗組織調查的擋箭牌。從紀律法律的邏輯上說,紅包禮金不該收,也就沒有收了之後再上交這一說。

這次撤銷廉政賬戶,就是向全社會表明,在紅包禮金問題上,沒有緩衝區,沒有避風港,也沒有任何空隙可鑽。對紅包禮金必須當面拒收,對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拒收的,必須及時上交組織並作出說明。

我省紅包禮金陋習積弊已久,不出重拳、不下猛藥難以根絕。對收受紅包禮金者,要一律先免職再查處;領導幹部親屬收受的,追究領導幹部責任;對送紅包禮金的公職人員,與收受者同樣嚴肅處理;公款送禮的,對相關責任人從重追究責任。

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認清紅包禮金的本質和嚴重危害,防止被裹著“人情往來”糖衣的炮彈所擊中,堅決抵制收禮送禮陋習,努力營造清清爽爽的同志關係、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係、親清新型政商關係。

消息來源:湖南省紀委通知,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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