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達州市中心城區將再增12處監控設備(附具體地點)

3月27日,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佈《關於公佈12處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點位的通告》,“通告”內容如下:

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執法工作公開、公正,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第105號令)第16條第2款規定,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對達州市中心城區12處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點位予以公佈,相關設備對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違反禁令標誌、標線指示、逆行、不按規定系安全帶、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超速及其他妨礙安全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自動檢測記錄,並依法給予處罰。現將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闖紅燈電子警察系統(1處)


(一)設備地點

朝陽西路汽車客運西站路段

(二)抓拍主要違法行為及處罰標準

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違法代碼1625,處罰款200元、記6分。

2.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違法代碼1345,處罰款100元、記3分。

3.機動車逆向行駛,違法代碼1301,處罰款100元、記3分。

4.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違法代碼1208,處罰款100元、記2分。

5.機動車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以內,違法代碼1211,處罰款100元、記2分。

(三)注意事項

朝陽西路汽車客運西站路段抓拍點位主要對西河路方向來車連續跨越4條車道駛入朝陽西路與金山北路交叉口(西客站路口)西進口左轉、掉頭共用車道的行為進行規範,禁止車輛實線變道,進一步規範行車秩序,提高通行效率。同時也對火車站站前廣場方向來車經過朝陽西路與西河路交叉口的直行與左轉車流進行規範,禁止在朝陽西路與金山北路交叉口(西客站路口)西進口實線變道。

二、車輛智能監測記錄系統(9處)


(一)設備地點

1.國道G210線1898KM+900M(環城路東嶽電廠路段)

2.國道G210線1908KM+700M(環城路通川區新建醫院路段)

3.肖公廟路(張家壩大橋橋頭路口)

4.南濱路三段(老四川文理學院路段)

5.金龍大道達鋼東門路段(市公交公司至金龍小區)

6.紅星路段(中迪廣場二期)

7.石橋路段(蓮湖印象小區以北)

8.金龍大道紅星美凱龍路段

9.匯通大道東段2KM+0M

(二)抓拍主要違法行為及處罰標準

1.貨運車輛違反禁令標誌(禁止貨車入城標誌)指示,違法代碼1344,處罰款100元、記3分。

2.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違法代碼1345,處罰款100元、記3分。

3.機動車逆向行駛,違法代碼1301,處罰款100元、記3分

4.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代碼1223,處罰款100元、記2分。

5.駕駛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違法代碼1225,處罰款100元、記2分。

6.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違法代碼6011,處罰款50元。

7.在環城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違法代碼1244,處罰款50元。

8.各類超速交通違法行為。

三、違法停車自動抓拍系統(2處)


(一)設備地點

1.南嶽廟街住院部正大門路段(北外住院部大門)。

2.濱河北路鳳翎錦繡路段

(二)抓拍主要違法行為及處罰標準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禁止停車標誌),違法代碼1344,處罰款100元、記3分。

(三)注意事項

上述路段,允許機動車在不超過90秒的時間內臨時上下人,但臨時上下人不得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並做到即停即走,不得候客、攬客。

四、設備啟用時間


本《通告》設備自2020年4月1日0時起正式投入使用。

五、特別提示


當前達州正處在“四城同創”的關鍵時期,為助力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創建工作,建設幸福美麗新達州,我支隊將從2020年4月1日起運用所有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抓拍和現場查處等方式加大對貨車違規入城、佔用公交車道、不禮讓行人、違反禁止標誌、標線、逆行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執法管理,嚴格依法處罰,確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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