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頭下的“小動作” 現代版的“掩耳盜鈴”

王某某、田某某大白天進入居民小區偷盜自行車,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無人知曉,殊不知他們的行為都被小區監控探頭記錄了下來,兩人上演了一出現代版的“掩耳盜鈴”。


探頭下的“小動作”  現代版的“掩耳盜鈴”

案情回顧:

王某某、田某某家住周至縣,因賭博輸錢,便預謀盜竊自行車販賣。2019年8月,兩人按照事先約定,帶著作案工具剪鉗來到眉縣縣城,在某小區剪斷鏈鎖盜竊山地自行車兩輛,騎回周至縣倒賣,獲利1200元。 2019年9月王某某又來到眉縣,用同樣的方法在另一小區偷盜一輛山地自行車倒賣,獲利450元。經鑑定所盜自行車價值共計3800元。得逞後的王某某、田某某自以為無人發現,心安理得揮霍贓款,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們的行為已被小區內的監控探頭記錄了下來,辦案民警根據監控畫面迅速鎖定王某某和田某某。最終,在鐵的證據面前,兩人低下了頭,承認了犯罪事實。


探頭下的“小動作”  現代版的“掩耳盜鈴”

眉縣人民檢察院審查後以盜竊罪對王某某、田某某提起公訴,法院最終判決王某某、田某某犯盜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和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檢察官提醒: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年輕人應當用誠實勞動和勤奮工作去獲取財富,而不是好吃懶做,用歪門邪道斂取錢財,最終會觸碰法律的底線,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記得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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